讲座回顾|2025—2026学年上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沙龙第5期《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司法适用的限制路径及其实践展开》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4-22浏览次数:10

2026年4月20日下午,上财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沙龙第5期讲座在法学院116会议室举行。复旦大学法学院丁文杰副教授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司法适用的限制路径及其实践展开》为题开展演讲。讲座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熊超成老师主持,河海大学法学院李健老师,以及我院袁波副教授、厉彦冰老师、吴清卿老师与谈。

丁副教授首先以一个案例引出问题,其次分析了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认为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本质上都是行为规制法,随后丁副教授主要对两个核心问题做出了回应: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能否适用反法的一般条款?若可以适用,应在什么条件下予以适用?丁副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并不排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本质上是一种“法官造法”,但裁判结果容易偏向权利人,因此法院在适用时应秉持谦抑性要求,只有在激励严重不足场景或明显存在立法缺陷等场景中才能适用。

与谈环节中,李健老师赞同丁副教授观点,知识产权法定应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谦抑适用的理由,而非绝对排斥其适用的理由。袁波副教授从竞争法视角强调了反法的兜底功能,并主张进一步运用激励理论来限缩一般条款的适用场景。厉彦冰老师结合域外司法经验,探讨了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叠交叉的关系,并指出二者共享的观念是反盗用、反混淆及其他损害。吴清卿老师从经济法视角审视反法一般条款,指出在司法认定中不应简单以“实质性替代”标准来取代对行为正当性的实质评判。熊超成老师围绕知识产权专门法与反法一般条款的关系,评析了不同学说及激励机制问题。

最后,丁副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逐一解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供稿|王宜宁

供图|王芷汀

审核|朱晓喆

熊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