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晚,法学入门系列讲座第六讲在法学院116会议室举行。法学院徐键教授以《数字行政的理论问题》为题,为师生带来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现实关怀的学术报告。讲座由李德旺老师主持。

徐键教授从18世纪“国家即机器”的观念切入,梳理了自动化行政从20世纪50年代大型计算机应用到当代人工智能时代的发展脉络。他重点区分了三个概念:电子行政行为、部分自动化行政行为和全自动行政行为。后者是本次讲座的核心对象。
围绕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35a条,徐键教授详细分析了其立法背景、三大构成要件(完全通过自动设备作出、法律规范所允许、不存在裁量或判断余地)以及配套的第24条第1款第3句对调查原则的补充机制,特别是《税收通则》中“合格自由文本栏”作为个案正义安全阀的功能。
讲座重点呈现了德国学界的两大争议:一是法律保留问题。当行政机关决定将决策权从人类公务员转移给算法时,是否还属于行政机关可以自主决定的“组织权”范畴?这正是《联邦行政程序法》第35a条立法过程中最富争议的命题之一。二是算法能否完成法律适用中的涵摄任务?徐键教授介绍了蒂施比雷克提出的“引导裁量的人工智能”概念,指出在食品监管、灾害预警等领域,AI虽不直接决策,却实质上压缩了人类的裁量空间。而蒂默曼与格尔布里希从方法论角度指出,算法只能处理句法关系,无法进行需要价值判断的“规范性涵摄”。税法实践中的“自动化裁量”也暴露了理由说明缺失、裁量懈怠等风险。
最后,徐键教授提炼了德国经验对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启示:坚持法律保留的刚性要求;守住裁量权不得让渡的红线;保障算法透明、可解释及人工复核通道;避免“一事一法”导致的规范碎片化。

在持续两个多小时的讲座中,徐老师旁征博引,从立法文本到学术争议,从技术实现到基本权利保障,层层递进地勾勒出数字时代行政法的核心矛盾与未来方向。他强调,徐键教授总结指出,未来不属于“机器独裁”或技术保守主义,而属于设计精良的人机协作系统。法律的任务不是简单划分“人”与“机器”的界限,而是构建可理解、可控制、可问责的程序保障机制。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供 稿|黄金晨
供 图|葛 丛
审 核|郝振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