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法律论坛第31讲成功举办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1-13浏览次数:244



20191111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法律论坛第31讲于法学院116会议室举行。本次论坛邀请到了腾讯金融研究院刘建老师担任主讲嘉宾,讲座主题为《金融科技规制法律问题探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夏戴乐担任主持人。

刘建老师从金融科技行业的现状出发,对金融安全视角下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首先,他指出在新型金融创新形态下,风险管理、交易安全、资产配置、投融资渠道、基础定价、资本增值等金融功能效率大幅度提高。当前代表性应用领域包括互联网支付、互联网金融服务、数字货币、智能金融、监管科技。就互联网支付而言,银(网)联、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盈利模式和收益形式已基本固化,非银支付机构利用金融科技进行业务创新既是市场需求(压力),也是大势所趋。互联网金融服务虽然能够起到导流助贷、导流助销的作用,但是此种业务模式在法律层面也有不同看法。在数字货币问题上,刘建老师认为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推广,其中涉及到的公法、私法问题值得我们法律人深入研究。同时,他指出智能投顾如何解决投资收益中的公平性问题也需要大家的关注。对于监管科技,刘建老师提出三大问题:一是谁来做;二是合法性问题如何解决;三是如何避免套利行为,上述问题引发了同学们深入的思考。

然后,刘建老师在金融安全大背景下,针对互联网金融频发的问题,提出了各类规制措施。涉金融科技类案件频发体现在民事纠纷明显增加、行政处理疲于应对、刑事案件高发等方面。对此,刘建老师认为需要从行业准入、清理整顿、行政限制、刑事打击等方面进行综合规制。考虑到只有行政法规、法律才可以设置金融行业行政许可制度,那么可否转换视角进而对某种技术、产品设置金融科技的技术准入标准呢?在他看来,此种做法虽然新颖,但是其合法性有待进一步讨论。紧接着,刘建老师与在场同学们一起探讨了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业务的隔离或一体化整合、优化营商环境与金融科技的关系、中美对于金融科技规制的态度对比等问题。刘建老师结合自身的理论研究和实务经验对上述问题一一解答,使得现场交流的气氛达到了高潮。最后,刘建老师呼吁同学们要多研究金融法律、金融监管政策所指向的金融市场相关行为与现象,从多方位多角度看待金融科技规制问题,讲座也在热烈的掌声中走向结束。


供图人/供稿人 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