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法治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2019自贸区法治秋季圆桌论坛”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116会议室成功举办。
本次圆桌论坛邀请到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彦、副教授宾凯、副教授肖俊,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颐,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副教授伍坚,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讲师李晓珊。上海财经大学郑少华教授、宋晓燕教授、朱晓喆教授、胡苑教授、徐键副教授、亢晶晶老师、冯静茹老师、于洋老师、梁神宝老师,助理研究员郑洁和博士后娄卫阳,硕士生毛姜戊等参加了本次论坛。
第一阶段由宋晓燕教授主持,宋教授对各方来宾表示欢迎,表示本次论坛重在对主题报告进行深入讨论,请大家多提意见。第一位报告人郑少华教授作“营商司法组织论”的主题发言。陈颐教授和伍坚副教授进行了点评。自由讨论阶段,任超教授、林彦教授、宾凯副教授从文章的观点、逻辑、研究方法等角度进行深入讨论,郑少华教授对各位老师的点评进行了回应。最后,宋晓燕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




第二阶段由李晓珊老师主持,于洋老师作“论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型塑‘更优行政模式’”的主题发言。林彦教授、徐键副教授进行了点评。自由讨论阶段,任超教授、伍坚副教授、郑少华教授、宾凯副教授就论文的论证逻辑、写作思路和文章细节提出了修改建议。于洋老师对以上点评作出回应并感谢各位老师提出的宝贵意见。




第三阶段由于洋老师主持,毛姜戊同学作“失信联合惩戒的行政法控制”的主题发言。任超教授和伍坚副教授进行了点评。自由讨论阶段,徐键副教授和郑少华教授从论文应围绕行政机构实施失信惩戒、增强文章案例的说明力等角度提出完善建议。毛姜戊同学对各位专家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将根据建议进一步修改论文。

第四阶段由任超教授主持,林彦教授作“信用惩戒制度对我国法律制度的结构性影响”的主题发言。宾凯副教授和肖俊教授进行了点评。自由讨论阶段,郑少华教授、宋晓燕教授、朱晓喆教授、陈颐教授、任超教授、王慧副教授、徐键副教授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并提供了有益的论文完善建议。林彦教授对各位老师的意见作出回应,并表示将从不同视角来思考和完善论文,以期获得突破。


第五阶段由陈颐教授主持,郑少华教授作“论信用惩戒法定主义”的主题发言。任超教授和徐键副教授作出了点评。自由讨论阶段,陈颐教授、林彦教授和朱晓喆教授围绕信用和失信的区分、信用惩戒类型、法定主义的体现等进行讨论。郑少华教授感谢各位专家的意见,表明论文后期还会进一步完善。
最后一阶段由朱晓喆教授主持,梁神宝老师作“瑞士法上生态损害的预防和救济体系”的主题发言。胡苑教授和王慧副教授从论文主题、概念界定、写作技巧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在自由讨论阶段,郑少华教授提供了论文完善意见,并特别强调了中国问题的研究视角,陈颐教授、任超教授、朱晓喆教授参与了讨论。梁神宝老师感谢各位教授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会尽快修改论文。




本次论坛通过报告人、与谈人、评议人就主题论文进行深入讨论的形式,为与会者提供了观点碰撞的平台。各位专家学者畅所欲言,既有观点交锋又有论文完善建议,促进了自贸区相关成果的尽快转化。最后,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本次论坛圆满结束。
据悉,自贸区法治季度圆桌论坛是上海财大自贸区法治研究团队的一个新平台尝试,实行以下规则:
1、促进自贸区相关成果的尽快转化(论文发表、专家建议提交)。
2、季度圆桌论坛的报告人必须提交论文与报告的未定稿,除非特殊情况,论坛不接受已发表作品的报告。
3、季度圆桌论坛原则上安排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次周未。
4、每个报告人可以向论坛推荐两个专家。
5、专家可以是校内外学者、编辑、实务界专家,但必须熟悉报告的相关领域。
6、季度圆桌论坛的报告人、与谈人、评议人不超过17人;报告数量为3-5篇(份)。
7、季度圆桌论坛为非开放性研讨会议性质,谢拒媒体与会,原則上,非经报告人与论坛组织者同意,也不向校内外人员开放。
欢迎师生共同参与和关注。
供稿:娄卫阳
供图:郝伯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