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晚,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116会议室举办了主题为《日本社会以私用为目的的征收》的讲座,主讲人是神户大学法学院院长角松生史教授。我院副院长葛伟军教授担任主持人,同时我院张淑芳教授、王宇欢老师和刘洋老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讲座。部分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也共同参与了此次讲座。对于角松生史教授的到来,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
讲座开始,角松教授阐述了“私用”的含义,就日本现有土地征收的法律进行了介绍,突出强调了法律条文的规定在于征收的社会公益性目的。由此,角松教授谈到了中国农村和城市的土地制度,并与日本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比较。接下来角松生史教授就此引出了几个话题。
首先,介绍了日本《土地征收法》的基本结构,涉及项目类别法定列举、具体项目的批准规定等。角松教授谈到了20世纪60年代的“私用”问题,以工业园区发展项目为例进行了交流,并谈到了“公共利益”的日本宪法规定。其次,角松教授提出,规划中的“公共利益”是学术界的热门话题,并就此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学术观点。在此基础上,角松教授使用了图表的形式谈到了“弱势”公共利益的特殊征地类型,并进行了总结归纳。再次,又提出了土地征收补偿的一些话题,就“公平补偿”宪法依据、土地征收补偿法律规定和生存权补偿进行了介绍。
在现场交流环节,老师和同学们积极交流。张淑芳教授肯定了角松教授的话题价值,也向角松教授提出了有关日本土地征收行政诉讼的问题。刘洋老师提出了有关社会资本如何进行有效计量的问题。王宇欢老师则针对征收制度本身提出了疑问。角松教授对这些问题给予了详细的解答。
讲座最后葛伟军教授对今天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简要的总结,表达了对角松生史教授的感谢,希望以后我院能和神户大学法学院有更多的学术交流。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供图 供稿|李心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