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日下午14:30,上海财经大学涉外法治系列讲座第10-11讲在法学院于116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邀请到了德国马尔堡大学法学院Sebastian Omlor教授与德国比勒菲尔德大学法学院Paul Schrader教授莅临进行主讲。讲座由刘洋副教授担任主持人,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柯达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马强博士后以及我院沈小军副教授、王吉中博士后担任与谈人。

第10讲的主题为“CBDC与CBMT:公私数字货币的竞争”。主讲人Omlor教授系统辨析了两种数字货币路径的制度逻辑。他指出CBMT是传统存款的代币化形态,以区块链为技术载体,支持实时结算、智能合约条件支付与原子跨链交易,且无需突破现行欧盟监管框架。Omlor教授着重论证CBMT应被认定为欧盟法下的“存款”,一旦认定成立,即可规避MiCA条例及电子货币指令的适用,大幅降低合规成本。相较而言,数字欧元仍处立法推进阶段,预计最早2029年发行;而e-CNY自2026年1月起已转型为商业银行存款形态,可计息、受存款保险保护,与CBMT的功能逻辑日趋接近。

第11讲的主题为“AI工具在法学学习中的运用”。主讲人Schrader教授聚焦法学教育,指出大语言模型在法律要件明确时可辅助归纳整理,但面对依赖个案判断的规范性推理时力有不逮。他主张将“向AI解释法律推理”的过程本身转化为教学方法,在纠错与调整提示词的实践中深化法律方法论的自我认知。





与谈环节气氛热烈。柯达副教授结合亲赴深圳、北京、杭州的实地调研经历,分享了对e-CNY制度演变的观察;沈小军副教授就CBMT面向个人用户的适用前景及潜在风险提出追问;刘洋副教授则以微信支付在中国兼覆B2B与B2C场景的实践为参照,追问CBMT在欧洲向个人消费者端延伸时面临哪些制度与现实障碍;马强老师则从私法视角探讨了公共货币与私人货币的法律性质差异以及数字货币遭受无权占有时的物权救济路径;王吉中老师对“竞争”这一框架的适用性提出质疑,认为CBMT定位于B2B场景,与以零售为主的CBDC市场存在根本差异,二者能否构成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尚有讨论空间。

两位教授讲座国际视野开阔,问题意识鲜明,与谈嘉宾的回应也进一步拓展讨论的维度,为在场师生带来了深刻的学术启发。
供稿|袁 丁
供图|袁 丁
审核|朱晓喆
刘 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