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人工智能发展与劳动法人才培养”专题研讨会召开。来自上海市总工会、阿里巴巴集团、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上海圣知林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隆安律师事务所等实务界专家,以及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社科院等院校的学者,共计3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围绕人工智能发展前沿、AI驱动法学研究与教学、劳动法教学内容更新与方法革新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以下为会议观点综述。

第一单元“智理赋能:AI驱动下的法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文芳主持。
吴文芳教授提出,今年以来人工智能技术突飞猛进,对劳动力市场影响重大,对法学教育的冲击超乎预料。当知识的生产与消化均可由技术替代,我们更应思考何为人的独特价值究。在本科教学中,单纯传授劳动知识已难以回应时代之需;在研究生培养中,学术研究能力应当在哪些方面取得新突破,是劳动法教学与实务界应当共同探讨的课题,也正是召开此次研讨会的意义所在。
阿里巴巴中国电商集团战略副总经理、上海财经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实践教授王凤岩以“人工智能发展前沿及人才培养思考”为题作报告。王教授从行业和产业实践角度指出,2025年是AI大规模应用元年,岗位替代率上升,初级岗位大幅缩减,具备行业经验的专家结合AI后价值反升;他强调,AI时代人才需要转型,所有人都必须掌握AI能力,与此同时,知识价值正在稀释,学生应学会“怎么学”,未来凭作品而非学历求职,高校需加快产教融合。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强伟以“端侧Agent驱动的法学研究与教学:以整本德文教科书翻译为例”为题作报告。马教授演示了如何用AI智能体在两天内完成整本德文教科书的翻译,包括文本提取、术语统一、AI审阅等步骤;他认为,AI能将学者从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从事更深度的研究,比如以前四个月译一本薄书,现在可译一本厚著。他进一步展示,Agent还能批量修改讲义、检索文献、生成PPT,甚至模仿个人写作风格。面对AI,学者不应恐慌,反而应将其作为拓展学术空间的工具,思考如何将工作经验“技能化”后交付给智能体,从而从事更具深度的研究与教学工作。



第二单元“数智实务: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用工变革与法律应对”环节,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颖慧主持。
上海市总工会劳动关系部部长陈嵘分享了上海工会探索“算法协商”的实践经验,他指出,平台算法正深刻影响劳动关系,给劳动者权益保障带来新挑战,为此,上海市总工会去年推动在饿了么、京东秒送、极兔速递、货拉拉及滴滴等五家平台开展算法协商,围绕计价规则、派单机制、工作时长等核心议题,形成了多项保障条款,致力于推动算法规则向更加透明、公平的方向优化升级。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陆敬波(秦佳琪代)指出,AI时代用人单位对劳动法人才提出新要求。以江三角律所为例,目前很多招聘岗位均需考察AI使用技能,律所还通过科技大赛推动AI落地。实践中,用人单位需要人才具备两种能力、一种品质:硬能力为驾驭AI,软能力为共情与沟通,核心品质为靠谱尽责。AI替代基层基础工作后,律所人才结构将从金字塔形转向橄榄型,中层偏上律师占比提升,承办律师需独立对成果负责。
上海圣知林律师事务所主任楼凌宇,AI技术让小律所获得与大所平等竞争的机会,圣知林律师事务所开发的劳动法AI产品已迭代至3.0版本;AI时代,劳动法律师需提供“法律+管理+文化”的综合服务,以应对劳动者情绪调节、劳资矛盾协调等新需求;青年人才不必只追求进入大所,应思考自身真正想从事的事业。
君合(上海)律师事务所顾问卢珍表示,AI已大幅提升律师业务效率,并分享曾有客户用ChatGPT完成95%的英文备忘录初稿,律师仅需补充细节、确认结论即可交付。她强调,AI虽能完成基础文书工作,但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基于实践经验的专业判断与签字背书,释放的时间可助力开拓数据合规、ESG、境外劳动法等交叉领域新业务。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缪婷称,AI正深刻影响劳动关系,企业HR借助AI可快速获得用工决策初步结论,但无法把握地区差异与程序细节。在此背景下,律师的核心作用转向风险把控,AI缩小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差,劳动者维权能力提升,企业应提前让律师介入争议处理。同时,AI将替代劳动密集型行业大量岗位,引发批量裁员,企业需提前做好协商解除的程序合规,将风险前置处理。
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波指出,AI普及引发劳动法新问题,如个人利用AI同时为多家企业服务,劳动关系难以认定;企业以虚拟货币支付报酬,工资基数计算规则缺失;AI生成成果造成损失时责任归属不清;AI驱动裁员是否需要设置比例限制、延长通知期或特殊补偿等,这些问题均亟待法律回应。






第三单元“理论前瞻: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劳动法教学与研究”,由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江锴主持。
上海政法学院司法研究所教授王倩指出,从科研看,AI回答虽漂亮但缺乏深度,用好它的关键是提出正确问题。教学上单纯的知识传授已无意义,应转向挖掘知识点背后的故事、规则差异和裁判逻辑。实务中,咨询类业务虽被AI分流,但涉及方案设计、人际沟通和程序博弈的诉讼类业务,AI仍难替代。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谭金可结合学院工作分享了AI对高校论文指导的冲击。他指出,现实中,教师面临双重困境:一方面,学生普遍用AI写论文,导致质量堪忧;另一方面,查证过程艰难,AI会虚构文献、编造出处。他认为,材料堆积式的教学内容已无价值,未来核心应转向思维训练和概念提炼。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李磊以指导学生论文写作为引子,认为育人方式要做到快速迭代,并就高校法学教育提出三点思考:一是建议探索以实习报告等实践成果替代传统论文作为毕业考核;二是反思当前学术评价体系过于功利的导向;三是呼吁关注学生学术热情不足的问题,认为应重新审视人才培养与评价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朱军围绕AI在法学教学与科研中的应用,分享了自己的经历与困惑。在教学方面,他已经开始尝试使用AI并布置相关作业;在科研方面,他认为目前AI尚难以完成高质量的法学论文写作,思辨性仍显不足,且存在杜撰文献、案例的问题。朱军副教授担忧AI可能剥夺年轻一代的知识积累过程,同时观察到00后学生对线下课堂交流兴趣减弱,反思传统教育方式面临挑战。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饶志静借用罗大佑与朴树的歌词来形容面对AI时,其从焦虑到喜忧参半的复杂心态。他认为,AI在教学中有生成材料、模拟实训等优势,但也存在“伪造”、偏见、数据安全及“付费使用导致公平性问题”等风险。因此,传统法律能力培养依然重要,应当鼓励学生在学法律的同时学习计算机相关知识,强化AI无法取代的领导力、谈判等能力,调整考核模式。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颖慧分享了近年来法学专业招生名额连年压缩,扩招面临现实困境。谈及人工智能对教学的影响,张教授表示,AI虽在教学申报书中被寄予厚望,但实际课堂仍以传统讲授为主,并分享其从反对学生使用AI到主张引导其“会用、用好”的心路历程,认为关键在于夯实基础知识,方能真正驾驭技术。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粟瑜基于其调研的启示,认为劳动法侧重实质正义,形式理性逻辑规则化程度较低,反而不易被AI替代,高校未来应侧重测评AI,而非烧钱做技术开发。在教学创新方面,未来方向应当是重构知识目标、守护人类特有知识,明确沟通协作的能力目标,并突出价值目标。粟教授指出,教师身兼多职叠加AI冲击易焦虑,务实是学会运用AI,同时批判AI以求平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干分享了法律AI建设的相关讨论,他认为,劳动法包含大量经验与价值判断,难以简单套用技术要素。基于此,他在教学中将AI生成结果作为反面案例展示,让学生通过辨析错误,理解劳动法的复杂性与思维训练的重要性。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王茜表示,其所在学校大力推进AI教学改革,但作为劳动法教师,她对自身定位感到困惑。在科研中,王教授认为用AI检索资料存在信任问题,但肯定AI在外文翻译方面的价值。整体上她对未来保持乐观态度。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总结道,AI带来的效率提升本质上不是新问题,核心在于技术红利如何分配。当技术进步由资本主导时,红利分配不均会加剧社会矛盾,这正是劳动法需要回应的命题。如果效率提升后能缩短工时、增加就业岗位,就能缓解问题;反之若走向996,人们连学习沟通能力的时间都没有,反而加剧困境。他认为,AI时代劳动法的根本任务,是解决技术进步后人力资源和时间等要素的分配问题。

最后,吴文芳教授提议,五年后再聚首共同回顾与验证AI时代的发展趋势,届时方能更清晰地看到这场变革对劳动关系、人才培养乃至整个社会的深远影响。
会议金句精选:
“我们都高估了AI短期的颠覆,低估了它现在对行业的重构。”
“法学教育带给我们的,就是清晰的专业以及分配的同理心,以及解决问题的一个安全感,是AI所替代不了的。”
“技术进步提高效率,最大的问题是效率提高带来的红利怎么分配。”
“作为教师,教学比科研更重要;作为学者,学品比学术更重要;作为专家,真话比客套更重要。
“没有基础知识,就不可能提出正确的问题更不可能用好AI。”
供稿|钟念珈
朱天阳
供图|黄琳涵
审核|朱晓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