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晚,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进阶系列讲座第一讲在法学院116会议室顺利举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何欢副教授以《为什么要学习破产法》为题,为法学院学子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莫志老师主持。

讲座伊始,何老师便从日常观察入手,指出破产已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概念,财务困境已然成为市场运行中的常见现象。因此,法律必须对这一现象作出回应,这正是学习破产法的出发点。
而后,何老师立足于职业发展视角,进一步阐述了破产法领域的实务价值。他提到,破产法业务已成为许多顶尖律所的重要板块,无论未来从事哪个法律领域,都难以完全避开与破产程序的交集,由此强调破产法知识对于法律从业者的重要意义。
讲座的核心部分,何欢老师深入剖析了破产法与程序法、公司法、民法之间的体系性差异。在与公司法的对照中,他解释了破产程序何以从“股东自治”转向“债权人自治”,而与民法的对话中,他则探讨了“合同严守”原则为何要为“整体清偿利益”让路,破产撤销权制度又如何冲击了传统债权理论。
在这些制度差异的背后,何欢老师提炼出破产法的双重底色。破产法的功能之一是“救济”,即为债权人提供公平受偿的集体程序,避免“先到先得”的丛林法则损害整体利益。破产法的另一功能,在于“价值的再发现与实现”。破产法致力于维护企业作为运营实体的存续价值,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持续两个多小时的讲座中,何欢老师旁征博引,从国内外立法案例到司法实践案例,层层递进地勾勒出破产法的复杂面貌与独特魅力。他不仅回应了“为何要学习”这一设问,更启发了同学们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法律如何应对市场经济的常态风险,如何在个体与集体、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精妙的平衡。至此,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赵雨涵
供图|葛 丛
审阅|郝振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