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望星空·新格局下自贸区的法治建设”第六届全国法学博士生论坛顺利召开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13浏览次数:292

2022年12月11日,“仰望星空·新格局下自贸区的法治建设”第六届全国法学博士生论坛在上海财经大学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泰国格乐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近二十位专家、学者和博士生与会。

宋晓燕院长代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致辞。她介绍了学院举办本系列年度论坛的背景及目的,“仰望星空·新格局下自贸区的法治建设”全国法学博士生论坛已经顺利举办五届,举办论坛的目的是希望为全国热衷于自贸区法治研究的博士生、青年学者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助力博士生、青年学者提升学术能力。本届论坛入围论文涉及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经济刑法等多个部门法领域,主题丰富,具有一定学术创新性。宋院长表示非常期待各位老师同学的交流分享,并预祝此次论坛顺利进行。

第一单元

第一单元由黑龙江大学博士生孙梦龙主持,该单元两位发言人为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沈浩蓝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刘明辉。沈浩蓝同学以《从 TRIPS 到 RCEP:加入 WTO 以来中国参与和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研究》为题,介绍了自中国加入WTO以来,确立了在WIPO与WTO“两个中心、双重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多边机制,深度参与到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中。当前,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发展呈现“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趋势,RCEP的缔结与生效揭开了中国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新篇章。沈同学认为,我国应充分利用多边机制以增强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性话语权,积极利用RCEP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刘明辉同学以《“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法治保障问题研究》提出了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法治建设路径上,我国需要加快海洋法律制度建设,吸收自贸区实践经验,建设创新制度,完善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配套金融法律法规建设,法律授权相关城市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活动。

随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元臻分别从问题意识、文章内容完善、参考文献建议等角度对两篇文章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海峰就两篇文章的观点同两位作者进行了探讨,并对文章下一步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马振华主持,该单元有发言人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孙梦龙,泰国格乐大学博士生郭恩泽。两位发言人分别以《剩余价值视域下民事财产权的二元化分置——社会财产分配权与私有财产控制权》、《开放型区块链建设下的法治保障探究》为题进行了分享。孙梦龙同学认为民法应当唤醒劳动者对剩余价值的权利意识,提出以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为分析架构审视民事财产制度。郭恩泽同学认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法治保障离不开大数据、区块链的有力建设。随着“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相继提出,全球各国针对自己的税收征管模式出现了新的“风向标”。“一带一路”在能动司法背景下的税收征管在各国法律制度规制当中存在着较大差异,在信息建设过程当中出现了投资高收益低以及税收征管当中的协同治理缺乏问题意识,对于法治区块链建设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建议就税收征管当中的前瞻性问题和税收征管特性,尝试和构建更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并加以重塑,以实现能动司法与法治区块链交相辉映下的税收征管创新机制。

之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宇对两位的报告首先进行了点评。李老师对于两篇文章的选题持有保留观点,建议两位报告人对文章所论述内容进行进一步思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陶立峰教授其后发言,肯定了两位同学的研究精神,同时对两篇文章存在的问题与两位报告人进行了分析。

第三单元

第三单元由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刘明辉主持,该单元汇报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马振华和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周泽中。马振华同学以《数字人民币的刑法保护——基于技术特征与金融属性的思考》为题,提出数字人民币核心系统未采用区块链技术,而是依托于传统的银行账户体系建构发行支付模型,可采基于账户或基于代币两种方式。两者的价值转移过程与支付验证方式不同,涉罪行为的样态和刑法规制路径亦不同。数字人民币兼具账户与代币双重属性,借助可信中心机构重复铸币和变更登记实现支付功能,其刑法保护路径并不单一。立于刑法的广义货币犯罪体系,从基于代币的角度看,数字人民币可纳入到伪造货币罪等狭义货币犯罪中进行保护;从基于账户的角度看,数字人民币可纳入到伪造信用卡犯罪等广义货币犯罪中进行保护。鉴于数字人民币的双重属性,建议修改信用卡犯罪,将支付卡或支付用电磁记录作为犯罪对象进行保护。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周泽中博士以《行政处罚中降低资质等级的双重面向及其法律控制》为题,指出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扩充了处罚种类,其中新增的降低资质等级鲜有论述,亟待展开深入讨论。作为一种典型的制裁性处罚,降低资质等级直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经营范围,亦可达到间接取消行政相对人已获得某种主体资格的惩戒效果。同时,降低资质等级兼具预防性处罚的行为特征,发挥定向排除危险和定点隔离违法的预防功能,与违法事实公开、失信联合惩戒等规制工具结合产生风险警示作用。鉴于此,应当围绕规范依据的法律约束、适用范围的全面评估、规制工具的合理关联等方面,展开对降低资质等级处罚的法律控制。

两位同学发言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睿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越峰教授分别有侧重地对两篇论文进行了点评。李睿老师肯定了马振华同学的积极研究,但在学术观点上持有保留看法。陈越峰老师也对周泽中博士的结构和内容提出了建议。

论坛全部议程结束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学事务中心主任徐键教授致谢辞。徐键教授对支持和参与本届论坛的各位专家、学者和博士生表示衷心地感谢,希望他们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发展。他指出本系列年度论坛兼具开放和聚焦的特点,本届论坛中报告的论文都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展示了本领域的新思考,肯定了同学们浓厚的学术研究热情。徐键教授表示,在后疫情时代,面向更高水平开放新格局的征程中还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希望大家能够持续聚焦本领域展开深化研究,并欢迎大家明年继续参加论坛的线下讨论。

供稿 | 刘明辉

供图 | 刘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