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实务第三讲:并购中尽职调查的实施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13浏览次数:311

       10月9日上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军律师在武东路校区梯七教室为我院硕士研究生带来了一场以“并购中尽职调查的实施”为主题的讲座。

       徐军律师此次讲座主要围绕“标的企业的业务”、“标的企业的人员”、“标的企业的财产“、“企业的历史沿革”、“标的企业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卫生”以及“标的企业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六个部分进行。徐律师着重强调,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要关注企业的各项资质是否齐全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供销情况,同时分析企业主营业务是否过于单一以及企业与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等情形。此外,在对企业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核查时,要关注其持股或任职是否符合法律或企业章程规定。在核对企业资产时,要理顺企业资产的权属情况,确保收购方对企业的资产情况有真实的了解。在对企业发展历史进行梳理时,要关注企业的出资、成立、存续、内部员工股设置、历次股权变动及历次股权变动中个人所得税等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而在核查企业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卫生等方面情况时,要关注企业是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受过相关处罚以及企业产品质量、卫生方面是否取得相应认证、许可。最后,在调查企业涉及的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时,要重点关注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诉讼或法律纠纷。

       徐军律师十分详细地向同学们介绍了企业并购过程中尽职调查的主要工作框架,让同学们对尽职调查工作有了初步了解。但徐军律师也同时强调,实际操作中尽职调查工作的开展和理论总是存在一定差异。徐军律师鼓励同学们在实践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学会灵活调整。

 

 

 

 

供稿人:李君(学)

供图人:孙婉婷(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