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7日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莅临上海财经大学“2019年上海财经大学环境法讲坛”,发表主题为《加强环境司法、保障绿色发展》的演讲。本次讲坛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处共同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树义教授担任主持。两个多小时的讲座,周珂教授以绿色司法为出发点,从环境司法的难点与主要领域、环境司法能动性、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等方面,对我国环境司法进行了系统的解读,给在场的师生带来了一场学术盛宴。

周珂教授回溯了我国环境司法的发展历程,指出我国环境司法基本上是与改革开放同步开始和发展的。没有改革开放,我国的环境保护只能停留在计划经济的行政管理层面上,不可能发挥出环境司法的积极功能。可以说,改革开放为环境司法的发展提供了根本动力,同时环境司法也推动了改革开放。同时,在介绍绿色发展和绿色经济的基础上,分析了绿色司法在不同层次上的理解。
随后,周珂教授以环境司法的难点与主要领域为铺垫,着重分析了环境司法的能动性,包括司法能动主义的产生、中国能动司法的含义、能动司法在我国的提出、司法能动性的基本内涵、我国环境案件审理面临的困境,并提出了环境案件对于能动司法的要求。周珂教授认为环境案件对于能动司法的要求有两点:第一,司法能动性没有固定的适用模式和自身的制度体系,不宜以典型案例作为司法示范指引,只能以案件审理的效果作为司法能动性是否正确适用的衡量标准;第二,必须妥善处理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谦抑性的关系。

最后,周珂教授从环境刑事诉讼、环境行政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新类型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及司法部门与环保部门等五个方面,深入分析了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
讲座在精彩的互动和持续的掌声中落下帷幕。本次讲座不仅对于当前环境司法理论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也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开拓了在座师生学术研究的视野令大家受益匪浅。
供图:李亚峰
供稿:张栋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