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4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案例中心《案型实例的教学运用:以民法本科生课程、研究生指导为例》讲座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主讲嘉宾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姚明斌副教授,由法学院朱晓喆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及一些校外学生、法律工作者参加了本次讲座。


朱晓喆老师代表法学院对姚明斌老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对其学术背景及代表作品做了简要介绍。接下来,姚明斌老师围绕着“案型实例的教学运用”这一主题展开了精彩的演讲。讲座内容聚焦在案例与实例对比、本科生教学、研究生指导中的案型实例运用三个方面,具有很强的启发性。
首先,姚老师以具体的例子为切入点,区分了“案型”与“实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本科生教学与研究生指导中,应各有侧重。
其次,他提出,在本科生教学中,考虑到本科生社会经验的缺乏,应以案型为主、实例为辅。在案型的设计上,其指出,应通过不同层次的安排,按照核心文义、可能文义、超出文义的顺序将方法论教义融贯其中,增进学生对抽象要件的理解,同时让学生脱离学习的舒适区;在实例的选择上,应挑选与一般生活观念相对应裁判文书及部分社会新闻,引导学生形成法学思考的习惯与方法。
最后,研究生的指导上,姚老师认为,应以实例为主、案型为辅。在实例的检索利用上,其指出,辅助型实例与主题型实例功能不同,其利用方式也各有千秋,要逐步引导学生对其做出精准的区分与正确的利用。同时,他认为,作为一种类型化提炼的工具,案型思维在研究中也不可或缺。
在提问环节,与会的老师及同学们表现出了极高的热情,围绕但亦不限于本次讲座的内容,提出了自己在教学、研究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与困惑,姚老师对此一一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解答和回应。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讲座是上海财经大学案例中心组织的系列案例讲座之一,旨在整合不同专业资源,促进教师和学生对案例教学与研究的兴趣和能力。法学院注重案例教学与研究,通过组织各类教学研究交流,达到提升教学方法、促进人才培养的目标,除了案例中心讲座分享,本学期起法学院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组织系列“判解研究工作坊”,收到良好效果。
供稿:汪绪文 供图:李亚峰 编审:胡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