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 知识产权法沙龙活动第一期成功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6浏览次数:344

       2019年3月23日下午,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一期“知识产权法沙龙活动”在法学院116会议室成功举行。自媒体人、西瓜视频主播阿奇做了题为“自媒体时代与平台主播”的报告。讲座吸引了法学院众多本科生与研究生参加。本次活动由法学院蔡元臻老师主持、魏玮老师点评。蔡元臻老师首先欢迎阿奇主播的到来,他指出知识产权法律研究,特别要加强对实务问题的理解,对于直播这类新兴产业听取业界人士的一些意见,将会对学习和研究知识产权法大有裨益。

       阿奇主播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开始了演讲。他首先讲述了自己从事主播行业的契机,以及自媒体行业的特点与发展情况。他认为自媒体就是能够传播并发表自己的一些意见的公众平台,其主要表现形式有文章、视频与直播三种,其代表分别是今日头条、 抖音与西瓜视频。如今自媒体的变现形式已经从最初的接广告写软文发展到了根据点击量来给予补贴与带有个人IP的电商变现等。

       随后,阿奇主播介绍了直播行业当前的一些现状。目前该行业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两大板块:娱乐秀场与游戏。前者的盈利能力更强,但后者由于互动性很强从而能够带来更多的流量。其次是在盈利模式上,与自媒体行业主要依靠广告收入不同,直播平台的收入来源主要依赖于用户的打赏。他认为广告商不太愿意投入到直播行业的原因可能是直播行业的内容推荐机制比较简单,而相比之下今日头条等自媒体所使用的推荐算法比较好,广告投放更精准。

       针对直播行业从业者们的生存现状,阿奇表示:大小主播的两级分化非常大,小主播缺少专业营销团队的支持,收入也比大主播低很多。直播平台往往会以直播时长、礼物量、流量和弹幕量来对主播进行考核,直播平台与主播之间议价能力的不对称导致了地位的严重不平等,这种带有内部竞争性质的考核方式会使得小主播越来越难做。而要成为一个高人气主播,最重要的是选材必须具有很高的话题性而不是解说本身的专业性,必须根据用户的兴趣来选择与他们交流的话题。另外他指出职业推手以及资本的       力量对于炒作出一名人气主播也非常重要。最后,阿奇主播通过两个真实案例为同学们展示了互联网游戏直播中常见的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

       魏玮老师对阿奇主播的到来与演讲表示了感谢,并就本次讲座进行了简要的点评。首先她认为根据阿奇主播的表述来看,主播与直播平台之间签订的应该不是标准的劳务合同,而更可能是一种雇佣合同,具体还要看合同的约定内容;第二,建议游戏主播要尽早与游戏的版权人取得联系,争取达成合作关系,因为现在的学界通说认为游戏直播是依赖于游戏本身的,未来在经过规范之后前者必须要获得后者的授权。

       阿奇主播对魏老师的评议表示非常赞同,并表示必要的法律知识对于直播行业的从业人员非常重要。他还阐述了自己对于直播行业生态的一些反思,例如他认为直播平台由于过于追求流量,使得其内容高度单一化,偏重于人的感官刺激,内在底蕴和价值有待提升。随后阿奇主播还耐心解答了四名同学提出的不同问题。本次活动最终在师生们共同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下了帷幕。

 

供稿:薛  原

供图:戴佳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