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论坛《正当程序的要素》顺利开讲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15浏览次数:344

       2018年11月14日下午两点,我院法学论坛系列活动如期于法学院211会议室顺利开展。本次论坛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杨乐老师主持,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社科院图书馆法学分馆馆长邓子滨教授以“正当程序的要素”为题与我院部分教师和众多硕博研究生进行了学术讲座。

       邓老师以其博学多识并结合西方国家实际情况的专长,通过启发式方法展开了具体讲述。他以具体生活中的红绿灯为例,生动形象地区分了程序与实体之间的不同之处,并指出法治的发展在于更多的人遵守程序规则。

       首先,邓老师指出正当程序的要素之一即是对被剥夺利益的人以申辩的权利。此部分以美国辛普森案件、儿童的拼图游戏以及于艳茹诉北大学位案等为例,提出在刑事案件中不应提前预设嫌疑人有罪,而应通过证据标准以及排除合理怀疑的诉讼法理论开展诉讼程序,并在程序流程中充分保证被剥夺利益的人享有申辩的权利。

       其次,正当程序的第二个因素是程序公开。这里的程序公开并不仅限于审判公开,而是包含着从制定法律开始的广义上的公开,涉及犯罪罪名、证据材料以及庭审等内容。在这一部分,邓老师以秘密审判的相关内容对程序公开的具体外延进行了反面对比分析。

       最后,法官的公正性是正当程序的第三个构成要素。此部分邓老师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询问与调查证据两个方面法官的相应权限进行了具体展开。法官的公正性要求法官保持自身中立、与涉及审判的相关人员无利益冲突并且不能主动介入控辩双方的争议等。

       介绍了以上内容之后,邓子滨老师总结指出,正当程序的具体构成要素往往是开放性的,因而通常以“未经......,不得......”这一反向定义方式对正当程序进行叙述。在互动环节,针对曾坚老师提出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以及一位同学提出的刑讯逼供获取证据的问题,邓老师结合西方国家的处理方式和通过律师在刑事审讯的在场方式等内容予以了回应。本期活动临近尾声之际,杨乐书记对邓子滨老师的到来表示了感谢,同时同学们以热烈的掌声再次感谢了邓老师的精彩讲座。(王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