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9日15时,上海财经大学法学讲坛第十六讲“社会法的理念、制度与体系”在法学院211会议室举行。主讲人为清华大学法学院郑尚元教授,与谈嘉宾为华东政法大学李凌云副教授、谭金可副教授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潘晓老师。本次讲坛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吴文芳副教授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的博士生、硕士生积极参加了本次讲座。

郑尚元教授首先讲述了社会法理念之生成。他从历史的维度,回顾了十九世纪英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和思潮,着重梳理了俾斯麦主导下的德国社会立法;追溯了“西法东渐”以来中国社会法理念的引进和初步探索,尤其是民国时期“三民主义”与社会法思想的内在契合,以及黄右昌、陆季藩等前辈的学术贡献;进而揭示了社会法、社会立法和法律社会化的有机关联,指出法律社会化现象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产物,而社会立法的边界远远大于社会法的边界。
接着,郑教授介绍了社会法制度的存在。分析了当前学界存在的大社会法、中社会法、小社会法三种观点,并表明自己的小社会法观,即社会法的概念内涵接近于社会保障法。最后,郑教授讲解了社会法的体系,其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补偿法、社会福利法等主要组成部分,并结合当前老龄化和少子化背景下的社会养老问题、特别损害发生时的社会补偿问题、自然灾害发生时的社会救助问题等揭示了社会法的问题视阈和学术空间。

与谈环节,李凌云老师阐述了大社会法的观念,即“从契约到身份”的转化之下,着重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权益。潘晓老师介绍了英美法系中法律与发展的观念与社会法研究对象的内在契合性。谭金可老师谈到了社会法研究中民族性与世界性、问题与主义两大矛盾的平衡。最后,吴文芳老师以他者叙说的社会法与自我叙说的社会法,理想的社会法与务实的社会法进行总结,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供稿:刘琦 供图:童心
编审:葛伟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