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财经大学海外法学论坛第七讲 “英国并购法的新近发展”成功举办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26浏览次数:300

       2018年10月23日晚6时,讲座《英国并购法的新近发展》在法学院116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英国Exeter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Dr Joseph Lee担任主讲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葛伟军教授担任主持人。在讲座开始之前,葛伟军副院长首先对Dr Joseph Lee的学术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Dr Joseph Lee的讲座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英国并购法的主要特征,第二部分是2010年之后并购法的发展,第三部分是案例展示,第四部分是结语。

       第一部分主要关于英国并购法的主要特征。Dr Joseph Lee介绍了并购的基本概念,并分析了并购的优点和缺点。1968年,英国关于并购的城市守则颁布,并建立了英国收购委员会。其中,Dr Joseph Lee提到了四个重要的机构,分别是执行机构(执行)、听证委员会(司法)、法规委员会(立法)以及2011年7月设立的并购上诉委员会。

Dr Joseph Lee讲解了并购法的六个原则,分别是股东平等对待原则、留有足够的时间及信息供股东考虑出价原则、股东民主原则、避免虚假市场原则、要约人有支付能力原则以及避免对公司活动造成干扰原则。此外,Dr Joseph Lee介绍了一些并购法的具体规则,包括强制要约收购、不当目的规则等。并购法的具体条文和规定应遵循以上原则。

 

       第二部分主要为2010年之后并购法的发展。Dr Joseph Lee介绍了2011年9月19日、2013年5月20日和2015年1月12日的新增条文和规定,其中包括分手费的禁止和其他保护交易方式,养老金计划和养老金权利,董事会识别潜在投标人的义务以及要约文件中的增加披露的要求等。

       第三部分为案例分析。本案中,JKX Oil & Gas公司的董事会根据英国《2006年公司法》793条规定,要求Eclairs Group Ltd和Glengary Overseas Ltd两个股东披露他们之间的协议。在股东披露后,董事会认为披露的协议不准确,因而暂停了股东的表决权,案件争议点在于董事会采取的行动是否真正出于正当目的。最高法院认为董事会履行为正当目的采取行动的责任,要暂停股东表决权应出于正当目的,本案不属于正当目的。Dr Joseph Lee认为,董事会是否能取消股东表决权,取决于对于正当目的的定义。

 

       最后,Dr Joseph Lee通过对比中英经济模式的不同,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在讲座结束之际,在座的老师们、同学们与Dr Joseph Lee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供稿:高峥

供图:黄倩

编审:葛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