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由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承担的2017年财政部部省联合研究课题“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立法问题研究”结题论证会在财政部条法司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财政部条法司前司长许大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施正文教授作为评审专家出席了结题论证会。财政部条法司赖永添司长、王丹处长、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宋晓燕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刘水林教授、叶名怡教授、张占江副教授、叶榅平副教授、李宇老师、张途老师、冯静茹老师等课题组成员参加了论证会。课题论证会由财政部条法司司长赖永添主持。
赖永添司长对各位专家和课题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委托课题的背景情况。他指出,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上,规范法律位阶不高,目前仅有财政部两个行政规章,即《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希望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制定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的专门立法虽然较多,但是较为分散,缺乏统一的资产管理法律规范;企业国有资产问题上,尽管《企业国有资产法》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界定、法律关系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是,就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并没有作具体规定。制定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也是呼应《企业国有资产法》第9条的规定。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此背景下,2017年委托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对“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立法问题”进行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代表课题组向评审专家汇报了课题的框架、重点研究内容和立法建议。他指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立法问题研究”分解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立法问题、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的立法问题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立法问题三部分。首先,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立法问题,课题组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权属和管理体制问题,提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定位、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建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类规制,配置不同规则。其次,在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上,课题组建议根据十九大报告精神设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部门,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实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管理、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分类管理体制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通用规则。再次,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立法问题,课题组主张应当重点明确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内涵、目的、原则,在立法过程中,需要关注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衔接等问题。

专家组成员认真听取了课题负责人的汇报,审阅了课题结题报告,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和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认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立法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课题组分门别类,分为三大块进行研究,逻辑架构很清晰,对策也是基本可行的。史教授同时谈到,作为基础管理立法,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都有基本管理法,其立法思路和框架可供课题组参考。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问题相比较,史际春教授认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研究更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认为课题研究设计合理、研究方法科学、研究结论可行。同时,文宗瑜主任指出,要进一步论证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立法的作用,考虑公有产权和非公有产权的平等保护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立法内容要遵守市场规律,解决市场行为规范问题,考虑到社会公众参与国有资产管理、获益的通道途径。
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建文教授认为,作为一个一年期的课题,课题完成地较好,论证结构比较完整。刘建文教授赞同史际春教授的观点,认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立法问题涵盖范围较广,相较于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问题,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立法问题是研究的重点内容。刘建文教授提出基础管理如何界定的问题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与非国有资产的认定标准问题。
财政部条法司前司长许大华表示,课题组分析了完善国有资产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观点比较明确,建议有一定针对性、操作性。许老师提出,基于《企业国有资产法》第9条的规定,管理体制应当排除于基础管理之外,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应该是标准的设计,比如资产的登记、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流程的基本规则,信息的收集、管理、披露,以及以责任制为基础的激励和约束规则。许大华专家认为,在研究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立法问题上,课题组还需进一步关注国有资产立法与预算法之间的关系,构建完整的国有资产预算规则。同时,许老师认为大数据、人工智能为国有资产的管理带来了新机遇,建议课题组思考大数据的运用或网络虚拟财产问题在立法中是否有所反映。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施正文教授认为课题研究报告已经达到之前预期,也能感受到课题组的思考,比如制定几个条例问题,条例的调整范围和定位问题。施正文教授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研究和立法建议,他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应特别强调公共服务,立法中应当注重规制公权、引入第三方、加强公开透明度。之后,专家组经过评议,一致认为,该课题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研究设计框架完整清晰,课题组提出的立法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研究成果已实现预期目标要求,同意通过结题。

此外,财政部条法司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还就2018年新的工作计划展开讨论,双方就2018年合作的内容和重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
(供稿、供图:冯静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