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互联网与大数据法治论坛”第八讲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09浏览次数:1930

       2017年12月12日,上海财经大学“互联网与大数据法治论坛”第八讲在法学院116会议室顺利举行。上海市网络安全法制处处长孙杰以“网络运营者的合规义务”为主题进行了精彩的专题讲座并同我院师生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本次讲座的与谈人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占江老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老师担任此次讲座的主持人。

       孙处长首先简要介绍了上海网络安全法制处的工作职能,紧接着,他以《网络安全法》为中心,站在网络运营者的角度,从网络信息服务的资质、网络运行安全与网络信息安全两大保护义务以及处理好网络运营者与用户和监管部门两个权利义务关系三个方面对网络运营者的合规义务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孙处长通过对《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多项法律法规的法条梳理,总结出网络信息服务的资质来源于三方面:网信部门的有关许可、备案,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有关许可、备案和其他资质。

       在第二部分,孙处长结合具体的法条介绍了网络运营者应当履行的网络运行安全保护义务以及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义务。孙处长从法律所禁止的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网络运营者安全保护义务的原则规定、技术措施、网络运营者的产品、服务标准、国家网信办的安全认证、检测、审查、评估办法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个人信息、重要数据的存储与跨境传输这六个方面介绍了网络运行安全保护义务,并从非法信息的禁止、网络运营者的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四个方面介绍了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第三部分,在网络运营者与用户的关系上,孙处长认为网络运营者应当安排好用户身份、用户协议以及用户投诉、举报的管理工作。同时,网络运营者应当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配合网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约谈并整改。最后,孙处长对互联网与大数据的法律治理进行了展望。

       提问环节,孙处长对同学们提出的百度魏泽西事件、网盘删除用户文件、“标题党”等问题一一给予了解答,张占江老师也进行了补充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指出互联网与大数据并不是新生事物,而是我们日常生活的缩影,它将是我们研究法治的新的战场。

       最后,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