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财法学论坛第二十二讲:《劳动合同法》的功过是非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18浏览次数:1286

       2017年12月14日,上财法学论坛第二十二讲在法学院220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冯彦君教授主讲“《劳动合同法》的功过是非”,我院院长助理吴文芳副教授主持,王全兴教授参加讲座,在读博士生、硕士生现场聆听了本场讲座。

       冯彦君教授首先从我国法学法律界凸显的三个立法热点问题即民法典编撰问题、《劳动合同法》修改问题与检察体制改革及其监察法立法问题等引出话题;其中对比分析认为作为热点问题之一的劳动合同法修改问题是社会法法域的劳动法制度规则的调试问题。在此基础上,冯教授通过民法与劳动法作用领域的界分与协调问题论述引出劳动合同特殊合同性质以及承载的制度理念与功能,民法典编撰如何对待以劳动给付为内容的雇佣关系法律调整等思考;理论厘定基础上,进一步就主张废除《劳动合同法》的观点进行了分析,同时也对当前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正视,从而引出如何理性评价以及客观对待劳动合同法修法的研究问题。

       在第二部分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功与过中,冯老师将劳动合同法的功归结为“先进理念”与“规则创新”两部分;其中先进理念如倾斜保护劳动者,进一步论证了其与民法“基于平等而维护平等”不同,劳动合同法则是“基于不平等而促进平等”并体现着独特的部门法精神“体面生存与劳资和谐发展”。之后冯老师着重从“失根”、“失当”与“失度”展开分析了当前《劳动合同法》的不足与缺陷;其中失根方面包括缺乏宪法依据,从而致使劳动合同法的目的解释与体系解释面临障碍等;失当方面则是制度安排不当,如以劳动合同法与集体合同并列关系引出概念认知,制度设计方面如有期限合同与辞职权的平衡问题,失度方面如倾斜保护过正的问题等。在《劳动合同法》的是与非方面;冯老师则分别从性质、理念、使命、品格与效果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普遍性”与“特殊性”、“灵活性”与“稳定性”以及“倾斜保护”、“平衡协调”以及“劳动关系契约化”等方面进行了详实的论证分析;如冯老师就劳动合同的特殊性分析了其属于内部关系特征以及人身属性与浓重的伦理色彩的特征,更进一步就伦理色彩解读出三种意涵,包括信任信赖的基础、法律的必要性介入原则以及纠纷的调解优先原则等。最后在关于应有的态度部分,冯老师以关于学术与实践应有关系引出了劳动合同法应保持基本的理念不动,而是进行适度的微观调适,在包括不限于如是否考虑“要约与承诺、“劳动关系判断标准”以及“分层适用”等提出并分析了自己见解。

       之后王全兴老师对冯老师讲座内容进行了简要地总结,王老师从《劳动合同法》广受社会关注的现象分析,提出了“劳动合同法现象”命题,并指出其作为一种经济现象、社会现象、政治现象是中国特有的问题,是需要法社会学进行深入思考的。在答疑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分别提出了包括如何关涉不同企业类型、劳动合同的要约承诺与普通合同间的差异、三方协议违约金等问题;冯老师以及王老师分别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最后吴文芳老师对冯老师讲座内容从系统化、理论化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概况总结。本次讲座紧扣劳动法热点前沿,内容充实,论证有力,聆听学生均感获益良多,最后本次讲座在再一次热烈掌声中顺利结束。

(供稿:石超    供图: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