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 第十一讲:律师与检察官的关系规则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07浏览次数:207

       2017年12月6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邵丹律师再次受邀于上海财经大学武东路校区第八阶梯教室为法律硕士的同学们开展律师实务经验讲座。本次讲座的主题是律师与检察官的关系规则。

       邵丹律师分别从检察官的职能、律师的行为规则以及正确处理律师与检察官的关系三个方面讲述,并辅以视频案例的形式讲述。

       邵丹律师为大家讲述其代理的一则管辖权异议案件,在这个案件中,沈阳市皇姑区法院依法支持了被告(我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以侵权行为实施地为由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我方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中载明的侵权行为实施地皆不在沈阳市皇姑区为由提交答辩状,现该案仍在审理中。通过这则案例,他生动地阐释了律师在实践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如何处理好和检察官的关系,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实践知识,体会到理论运用于实践的奥秘。

       讲座最终在同学们的掌声中结束,邵丹律师还为同学们答疑解惑,分享了律师的职业发展和规划以及做好律师工作的关键点,提醒同学们律师工作需要足够的细致和耐心。整个讲座气氛和谐热烈,同学们获益良多。

 

 

 

 

供稿人:郭雨晴

供图人:周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