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1月15号,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黄诚律师受邀给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讲授《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本次课程的主题是法官职业理论与职业责任。
课程开始,黄诚律师首先介绍了法官的社会地位。作为社会公众人,法官是司法正义的化身,但法官实际上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酷,说起来很烦的职业。法官面临着诸多的压力,例如领导对法官的考核,法官与律师之间关系的正确处理等。而从法官的任职条件可以看出,在法律相关职业中,对法官的要求是最高的。特别是,我们对法官有着很高的伦理和道德要求。
接下来,黄诚律师通过分享三个案例,具体探讨法官在法律活动中最应注意的伦理道德问题。首先,在回顾了永州法官“夺妻占财”被停职调查这一事件后,黄律师提到,法官不应违背程序公正,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法官不应与案件的审理结果存在利害关系,不应觊觎和谋求当事人的权益,更不应为了谋求私利而枉法裁判,违法执行。其次,通过对南京彭宇案进行的法官伦理思考,黄律师说道,法官不应在司法判决中,忽视或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而是应当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深入接触社会增进社会阅历,进而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寻求有利于案结事了的纠纷解决办法。最后,在对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案进行伦理思考中,黄律师提到,在业外活动中,法官在言行上应严格要求,体现法律素养。即法官不应在业外活动中放浪形骸,言行不捡,成为负面的道德示范,而是应当严格遵守法官业外规范,保持自身理性、廉洁、高尚的良好形象,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通过这三个案例,黄律师生动形象地为同学介绍了法官职业理论与职业责任。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课程,对法官职业以及其道德伦理要求有了更加直观的理解,获益匪浅。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这一节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课程圆满结束了。在之后的课程中,黄律师还会给我们继续分享仲裁员的职业理论与职业责任,同学们都表示十分期待黄律师下一次的授课!
供稿人:周玉雯
供图人:周玉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