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晚,我校法学论坛第十三讲《校规的作用和高校的定位》顺利举行。本期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朱芒教授主讲,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宋晓燕教授主持。
朱芒教授以“校规的作用和高校的定位”为题,从案例研究的角度详细地跟大家阐述了校规在不同案例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讨论了高校的社会定位。首先,朱教授对校规这一行政规定在整个社会中的表现进行了概况,并将校规总结为两种:“介入性校规”与“自主性校规”。介入性校规是指以执行法律法规授权给高等院校相关职能而制定的规定,自主性校规是指高校以进行法人内部治理为目的而制定的规定。其次,援引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与校规作用相关的判例,分析了接入性校规和自主性校规在司法审判中的不同作用。再次,从与校规相关案例的司法审判发展过程中,得出校规从“二元规范结构”向“一元规范结构”的转变。最后,从校规规范结构的变化中,进而讨论了高校作为社会主体发展的方向和基本定位。司法实践中对校规性质认知的不同,不仅关系到具体案例审判的成败,而且影响到高校的定位。
整个讲座脉络清晰、条理清楚、干货满满。很多同学提出了有价值的问题,朱教授一一做了细致的解答。论坛现场讨论气氛热烈,大家获益匪浅!(蒋海洪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