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7日下午3点,法学院论文工作坊第四期于法学楼220会议室举行。此次工作坊由张占江副教授分享新作《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的范式转换——从“保护竞争者”到“保护竞争”》一文。法学院刘水林、葛伟军、吴文芳、徐键、丁凤楚、魏玮等老师及经济法、民商法、行政法专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与了研讨。
张占江老师详细介绍了论文的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首先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出发,提出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中“其他经营者”是否限于“竞争对手”的困惑,继而梳理了当前学术争鸣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提出在以互联网为背景的商业模式创新之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应突破同业竞争关系的限制。继而回顾了作为历史烙印的“保护竞争者”范式,从比较法的视野考察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立法模式的差异及其演变。并对其关于竞争关系的静态化理解、消费者利益受损非独立化考量等弊端提出批评,揭示了该范式存在的现实困境。

接着,张老师提出了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竞争”范式,从竞争者、消费者、公共利益三个维度提出市场参与者的同等地位及其利益的独立考量。最后提出结论,从竞争本旨出发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提出建议。整场报告中,张老师考诸了该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对域外立法及其背景和流变梳理详实,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娓娓道来,使听众受益良多。

报告结束后,现场师生积极互动。刘水林老师对张老师的研究方法和主要观点表示赞同,并提出现代竞争法应以保护竞争秩序为核心,魏玮老师提出不应忽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识产权法属性。吴文芳老师、徐键老师分别对论文结构和具体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张老师对相关问题予以详细而耐心的解答,并对老师们的建议和同学们的参与表示感谢。本次论文工作坊在严肃而又活泼的氛围中结束。

供稿人:刘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