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财法学院论文工作坊第二期顺利召开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7浏览次数:1066

       2017年9月26日下午3:00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论文工作坊第二期在法学楼220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期活动研讨的论文是法学院朱晓喆教授的新作:《存款货币的权利归属与返还请求权——反思民法上“货币占有即所有”法则的司法运用》。法学院葛伟军、吴文芳、苏盼、戴悦等老师,以及硕博研究生等30余人参加本次研讨。

       首先,朱晓喆教授谈到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在介绍论文内容的同时,与各位分享论文写作方法和路径。论文第一部分,是对货币“占有即所有”法则的初步质疑。所谓货币“占有即所有”法则思想,来源于德国学者马克斯·卡塞尔,该思想流传至日本和台湾后被片面夸大,上升为货币的物权原则。我国很多学者也未加批判地继受了日本和台湾绝对化的货币“占有即所有”理论。实际上“占有即所有”法则是以现金动产物权(实体货币)为原型,转用于存款货币将出现一系列问题。朱晓喆教授认为,论文研究一定要具备问题意识,发现问题有时候比解决问题更重要。

       随后,朱晓喆教授详细介绍了该论文的研究方法,即以问题为导向,借助我国司法案例数据库初步检索出200多篇民事裁判文书,进一步筛选样本后得出80余份典型案件裁判文书,最后采取案例类型化归纳方法,考察司法实务中“占有即所有”法则的实际运用,总结规律,并分析研讨其法理。

       接下来朱晓喆教授论述了我国三类涉及货币“占有即所有”的司法实务问题,分别为:借用账户与存款货币的权利归属、错误转账付款人的返还请求权以及专款账户内特定化的存款货币归属。朱教授通过八大典型案例娓娓道来,生动具体地将抽象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融合,深入浅出,令人茅塞顿开。

       互动环节中,葛伟军教授首先就论文中涉及的信托财产问题介绍了一个英国信托法案例,并就其中和该论文相关的理论及实务问题,与在场的师生们进行了一番讨论。同时葛教授对论文中提到的应收账款质押问题,阐述了英国法中的规定。

       吴文芳副教授就该论文的研究方法及完成过程向学生们给出三点建议:首先,学生们必须具有好奇心,多一些纯粹少一些功利;其次,学术研究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学生们应该感到时间的紧迫性;最后,规范解释与案例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已经成为研究的基础方法,大家都应该熟练掌握并运用。苏盼老师以及在场其他师生也结合各自的研究领域与专长对文章涉及的问题展开了探讨,整场活动在师生们认真又不失活泼的讨论声中落下帷幕。

 

 

撰稿人:王健罡(学)

供图人:刘过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