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晚,在法学院副院长胡凌老师的主持下,司法前沿第一讲在武东路校区梯八教室举行。本次讲坛邀请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刘言浩主任,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以民法总则的法律适用为主题的课程。

刘主任主要从四个方面剖析民法总则的适用:民法总则的比较解读、民法总则的技术体系与溯及力、不当得利与民法总则、民法总则与司法实务。在民法总则的比较适用方面,刘主任着重讲述了民法法典化的历史与意义,即古代查士丁尼民法大全、1804年至1928年近代法国与德国民法典运动、现代法典运动欧洲民法典草案DCFR。刘主任还对民法总则的结构进行比较,以生动形象的案例丰富了我们对情势变更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的认识。由于时间有限,民法总则法律适用的下半部分将于下次课堂讲解。
本次讲坛内容翔实,课堂座无虚席,大家受益匪浅,最后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供稿人:张路(学)
供图人:张路(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