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论文工作坊第一期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1浏览次数:555

       2017年9月19日下午3:00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论文工作坊第一期在法学楼220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期活动研讨的论文是法学院王福华教授的新作:《民事诉讼社会化研究——从弗朗茨·克莱恩到中国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法学院师生共30余人参与讨论,气氛热烈。

       王福华教授首先交代了该篇论文的创作动机和缘由。从某种意义上说,该文是作者的一篇学术转型之作,即从过去专注于对具体制度及技术层面问题的探讨转向具有宏观意识的叙述和论证,其初衷也是希望能对已有的研究成果再予深层反思与提炼。而在对相关文献的梳理过程中,作者从“民事诉讼社会化”理论中获得了灵感和启发,进而尝试结合我国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与实践现状进行系统性理论研究。

       随后,王福华教授对文章的结构和主要观点进行了介绍。全文由六个部分组成,分别是问题的提出、由纠纷解决转向兼顾公共服务、诉讼社会化的政治经济学视角、诉讼合作取代诉讼模式论的意义、社会化真实观与证据收集以及结论。民事诉讼社会化理论由奥地利民事诉讼法学先驱弗朗茨·克莱恩首创,他认为民事诉讼与政治、经济与社会等系统性因素密切相关,民事诉讼的改革必须建立在对政治、经济和社会思潮进行系统观察的基础上。这一理论强调民事诉讼的公共服务职能与诉讼制度的公共性,前者倡导通过民事诉讼向社会提供连续、平等的纠纷解决服务,后者要求法官积极干预诉讼过程,消除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势差,抑制滥诉,提高诉讼效率,以保障司法的社会共享。对于当代中国民事诉讼立法而言,通过社会化改革,可弥合市场经济对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以及社会管理对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差异性诉求,发挥民事司法在市场经济与社会管理、权利本位与社会本位之间的沟通媒介功能。在制度构建中应以诉讼合作原则及实体真实观念为重心,合理安排法院与当事人的诉讼分工,调和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的关系;通过确定实体真实观与相应的证明标准,使司法获得社会信任。

       在互动环节,法学院多位师生不仅结合各自的研究领域及专长对文章进行了中肯的点评和探讨,同时还就对法学论文的写作方法、投稿技巧等问题向主讲人进行请教,王福华教授一一作了认真、详尽而又不失幽默的回应,整场活动在愉悦满足的氛围中落下帷幕。

 

供稿人:赵宇翔(学)

                                                供图人:孙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