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1日,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签署检察官研修合作协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曾国东、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文波、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宋晓燕等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敏主持。

郑少华助理和朱文波检察长分别代表校检双方签署研修合作协议,并共同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研修基地、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开骏博士和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唐思芸检察官分别代表合作指导老师和研修检察官签署检察官研修计划任务书。

曾国东主任对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和上海财经大学签署研修合作协议表示祝贺。他指出,检察官研修制度是上海检察机关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尝试建立的新制度,是深化检察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也是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的重要手段。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检察官队伍建设和检察官研修工作,许多经验做法和研修成果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上海财经大学除拥有环境法、金融法、民商事法等优势法学学科外,在经济、金融等专业领域更是具有独特的学术优势。他希望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能够充分利用上海财经大学的优质平台,聚焦检察业务,展开务实的研修合作工作。他相信通过检校双方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取得研修合作的优异成果。

朱文波检查长在签约仪式上表示,与上海财经大学签署检察官研修合作协议为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完善专业化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搭建了新的平台,在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改革上迈出了新的一步。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方式和内容发生了新的变化。新型的办案模式使得办案组织朝着扁平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确立。同时,随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的推进,入额检察官的办案任务更为艰巨。这些变革要求检察官必须具备较高的独立办案能力。检察官研修是提高检察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深化检察改革的关键一环。上海财经大学是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具有丰富的实践型法学人才培养经验和法律实务合作经验。与上海财经大学的合作是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次就检察官研修展开检校合作,希望双方的合作能够带来新的气象、提供新的经验、结出好的成果。

郑少华助理对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的信任表示感谢。他认为各行各业都处于一个学习的过程,就检察官而言研修也是学习的一种重要形式。上海财经大学愿意为检察官的研修学习提供资源和平台。在未来的合作过程中,上海财经大学将依托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在金融、会计、信息管理等专业领域向研修检察官开放资源、提供协助。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将充分利用环境法、民商法、金融法等优势学科资源,推进民行检察业务和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研修合作的展开。普陀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的是检察工作的一线,拥有丰富而鲜活的检察业务素材,他希望法学院能够以务实的精神落实双方的合作,从实践中提炼研修的主题,将鲜活素材的理论提升作为研修的重点。他也希望通过与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的合作能够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学科的内涵式建设、实践型法学人才培养水平的提升带来裨益。

宋晓燕副院长(主持工作)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法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社会合作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她表示,今年是法学院建院三十周年,在学校的统筹领导、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一体化、专业化、精英化和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形成。她希望通过与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的合作,能够进一步提升学院实践型法学人才培养的水平,促进刑法等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她在讲话中承诺,法学院将以研修合作协议为基础,本着务实的态度,从研修选题、研修管理、实践教学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与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一起全流程地实施合作工作。签署研修合作协议一个开端,她相信院检双方一定能够在共同努力中收获更多的合作硕果。

根据协议,双方的研修合作将以访问学者的形式展开。在五年的研修周期内,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将定期选派优秀检察官开展访学、交流活动,上海财经大学将为研修检察官提供必要的师资和教学资源,并合作完成理论教学、课题研究、专题讲座等研修与指导任务。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葛伟军、胡凌,院长助理吴文芳、徐键、陈芳;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舜英、阮文杰,政治部主任崔晓丽,纪检组长陈克松,以及中层以上干部、检察官代表和青年法学小组成员等参加签约仪式。
(供稿:徐键 供图:张雅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