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5月9日晚,互联网与大数据法治论坛第六讲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116会议室顺利举行,特邀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院长高富平教授作了题为《揭开数据保护的面纱:大数据利用的秩序需求和法律供给》的演讲,本次讲坛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老师主持。
在演讲的开始,高富平教授提出,正是因为大数据的兴起,才会引起了社会以及学界对于数据保护的热议,从而引出了“数据保护”的话题,在此之后他谈到从数据产业的需求和法律制度对数据的回应两方面进行讨论。高教授从大数据的定义入手,即大数据本质仍然是数据。高教授打了一个有趣的比方,其将数据处理的技术比作“垃圾”处理能力,这种技术将以往毫无用处的“数据”进行分拣、提取,最后获得有用信息,这种信息对于经济发展、科学研究、社会治理均具有潜在的价值,从而谈到数据资产化的问题,高教授也据此举了诸多专家、学者对数据产业的观点。对于数据产权的法律供给,高教授从民法总则、数据的法律属性、信息自由、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数据库权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并主张使用反不正当法来进行保护,他认为当某公司的数据被竞争对手侵犯时,反不正当法带来的民事救济形成了公司对数据的权利边界。在演讲的最后,高教授将今晚的内容作了总结,他认为,“一切为了秩序”,法律的作用是平衡各方利益,无需绝对性的权力。
在提问环节,同学踊跃举手,提出了个人对个人信息利益的分享、数据遗忘权以及数据和公共物品的关系等问题,高教授也依次作出了回答,受到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供稿人:叶宗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