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0日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互联网与大数据法治论坛”系列学术讲座第四讲在法学楼211室成功举办。中国海洋大学“青年英才工程”岗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J.S.D.)候选人戴昕以“公众人物隐私保护的理论重述”为题,发表演讲。此次讲座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凌担任主持人,吸引了众多师生参加,现场座无虚席。
在胡凌副教授简短的致辞和介绍后,讲座正式开始。
戴昕副教授以《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关于人格权编的争论为切入点,沿时间序进,对中国民法上的隐私概念及相关立法、案例进行梳理。在具体讲述到公众人物的隐私保护后,着重评析了“范志毅诉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案”、“杨丽娟诉《南方周末》案”、 “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 ”,触碰揭示出接下来的讲述内容将要回应的问题。
进一步,戴昕副教授指出,在但不仅限于中国民法中,在审视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时往往采取“利益平衡”的视角。在中国的学说中,无法通过形式教义的设计平衡来完成私人尊严与公共利益冲突的处理;在欧美视域下,应注意到名誉权保护与隐私权保护的勾连,以及“文化”对于社会制度形成的影响。
而为了进入更实质性的探讨,戴昕副教授提出以“社会分层”和“多元规制”为视角深化该问题。在“社会分层”视角下,以“精英”概念为分析基础,考察了普遍隐私保护和公众人物隐私保护两种模式对于不同群体福利(信息消费、社会规范约束)的影响;在“多元规制”视角下,分别考察了各个维度中的内容审查资源、商业公关、法律与社会隐私规范的关系等问题,认为“精英”内部将在与政治、商业结合时产生更精细的分层。同时,“自愿公众人物”在此生态中的发展,将造成媒体人格的单一化。最后,戴昕副教授认为在互联网背景下,弱关系网络中的隐私信息量增加,经营不同身份的需求和难度都会增加,由此提出了普通人在未来的隐私保护资源何在的问题。
在互动交流环节中,同学们提出了“公共利益概念的模糊性如何处理?”、“法律经济学在该讨论中的展现框架为何?”、“普遍隐私保护制度下‘精英’阶层的成本考量”等问题,戴昕副教授都做了耐心清晰的解答。
随后讲座圆满结束。戴昕副教授的演讲逻辑清晰、分析视角新颖,且所引用的材料广泛、思辨性强,赢得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供稿人:孙泽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