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论坛第二讲 陈洪兵“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刑法解释中的适用”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3浏览次数:375

 

  2017年4月12日下午,“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论坛第二讲”——“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刑法解释中的应用”在T8模拟法庭教室顺利进行。本次讲座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洪兵主讲,由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赵维加老师主持。

   讲座一开始,陈洪兵老师用诙谐的方式做了自我介绍,希望同学们能与他积极互动,接着陈洪兵教授举了几个日常生活中的例子切入正题。

陈洪兵教授首先介绍了中国式的刑法竞合问题,包含以下几种情况。一,特别法规定的刑罚轻于普通法的规定,适用特别法的规定导致罪刑明显不相适应。二、不足特别法的立案标准,却符合普通法的立案标准。三、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还是重法优先于轻法。之后陈洪兵教授介绍了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区分的意义,以及“数罪并罚还是一罪论处”的问题。最后陈洪兵教授解答了一些同学的问题,并结合自己的求学经历,告诉同学们“人生规划很重要”。

陈洪兵教授诙谐幽默的风格使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讲座愉快进行,丰富的案例也使理论性很强的知识变得易于理解。此次讲座给同学们提供了诸多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问题新的思考方式,同学们受益颇多。

 

撰稿人:丁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