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学陈荣传教授“借名与信托的司法实务”顺利开讲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1浏览次数:577

2017年3月20日晚上,台北大学终身荣誉特聘教授陈荣传教授来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并作题为《借名与信托的司法实务》的学术讲座。陈荣传教授以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和大陆法院的数个最新判决为实例,结合财大法学院的财经金融背景,生动地讲解了借名与信托的司法实务现状,探讨了其中所涉及的争议和法理。本次讲座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朱晓喆教授主持,叶明怡教授作评议。

陈荣传教授在讲座伊始用在美国纽约哈德逊河畔,离美国18届总统格兰特陵墓不到100米处的一座孩子的坟墓上的一个故事,引出了本次讲座的主题词TRUST——信托。陈荣传教授引用了一个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的经济适用房所有权确认纠纷再审案,指出该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本质是一个借名的协议,并结合大陆《合同法》、《物权法》和关于经济适用房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剖析了初审法院和再审法院的裁判理由,从而引出了本次讲座的另一个主题词——借名。

随后陈荣传教授又引用了关于台湾地区的等的数个案例,结合台湾地区土地私有制的背景,重点分析关于土地买卖方面借名的案例,指出台湾地区高等法院对于此类借名契约的对于借名与信托案件的审理思路为以下几种:(1)在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借名契约不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而无效,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其与委任契约很像,要类推适用委任契约;(2)信托让与担保契约除非当事人举证不是买卖合同,否则往往适用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3)法院要尊重当事人之间借名与信托契约背后的安排。

最后陈荣传教授和大家分享和共同探讨了2017年台湾行政法院的一个最新的借名买房案例,向同学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借名买房的时候能不能不交奢侈税。同时陈荣传教授向同学们展示了台湾行政法院的判决理由,相应法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遏止纳税义务人透过借用他人名义逃避税务,而结合本案的背景和证据材料,本案中母亲的行为不是母亲对于女儿的房屋赠与,是借女儿的名义以逃避缴纳奢侈税。

陈荣传教授结合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借名抵押、借名贷款、借名创业、借名买房等的这些案例指出借名的目的常常是:(1)规避法律或政策;(2)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3)贪图便宜享受优惠;(4)简便手续、减少税费。

在整场讲座中,陈荣传教授肯定了台湾是大陆的一部分,也提到了台湾地区法律和大陆法律的渊源,但是台湾法院更早地实现了司法独立,台湾法院在各种契约中尽可能去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陈荣传教授报告结束后,朱晓喆教授对陈荣传教授的报告做了点评,并就借名合同中的有权处分或无权处分、税收、强制执行和破产中债权人的保护问题向同学们做了进一步的阐释。在三位老师的引领下,师生们进行了热烈、深入和富有成效的讨论与互动。(金圆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