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侦查制度实务课程”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334

  2017年3月13日下午,“检察制度与实践课程第二讲”——“职务犯罪侦查制度实务课程”在T8模拟法庭教室顺利进行。本次课程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的王立华检察官主讲,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班级的全体同学参加 了本次课程。

 

  本次课程中,王立华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我国的职务犯罪侦查机构,并对比介绍了美国、韩国、新加坡和澳洲的职务犯罪侦查机构,分析其中不足和可借鉴的地方。之后王立华检察官主要从三个部分讲述了职务犯罪侦查制度,第一部分讲解了“何为职务犯罪侦查”,第二部分介绍了职务犯罪的侦查程序,第三部分强调了侦查与人权保障。

  在第一部分“何为职务犯罪”的讲解中,王立华检察官申明了职务犯罪的定义,强调了职务犯罪具有案件本身一般不会自行暴露,初查是立案前的重要环节且持续时间较长,物证少,言辞证据、书证较多和嫌疑人抗审能力强、干扰  多、阻力大、证据收集、固定难等突出特点,因此侦查职务犯罪应当遵循依法独立行使侦查权原则,坚决、慎重、务必搞准原则、依靠群众原则、迅速及时原则和认真细致原则。

  第二部分,王立华检察官介绍了职务犯罪的侦查程序,强调了询问时应当注意的问题。之后在这一部分重点讲解了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和常见的心理供述障碍——主要包括畏罪心理、侥幸心理、抵触心理和悲观心理,在此基础上确立了注重引导,减轻压力,打拉结合的询问策略,并分别针对畏罪、侥幸、抵触、悲观四种心理供述障碍,讲解了具体的应对策略。

  在第三部分的讲解中,王立华检察官首先讲解了职务犯罪侦查与人权保障之间会发生的冲突,带领我们认识到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诸多侵犯人权的行为,这些行为为现行国际法所命令禁止的,我国的诸多案例,比如国锡受贿案,也说明了我国开始重视犯罪侦查过程中的人权保护问题。之后,王立华检察官通过中外一系列典型案例,分析了撒网式侦查和推测性侦查的利弊。

  在这次课程中,王立华检察官全面而系统的为同学们讲解了职务犯罪侦查制度,课堂内容十分丰富,通过将知识和实践案例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的使同学们对职务侦查制度有了全面而深入的了解,获得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

                                                                                                     (高琼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