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7日,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金融服务与消费者保护法律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二十届“上海市金融法研究生论坛”上海财经大学行政楼一楼报告厅隆重举行。

会议共分开幕式、四个发言单元和闭幕式三个部分,分别对P2P网贷与互联网理财机制、众筹模式的法律规制、金融创新与业务监管、金融创新与消费者保护四个方面进行了充分的研讨。
在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秘书长李慧俊的主持下,开幕式拉开了帷幕。首先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晓燕教授致欢迎辞,宋院长感谢各位专家的到来以及同学们的积极投稿。同时,宋院长还介绍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英美法和比较法教育的课程设置特色,即本科阶段就开设系统性全英文教学课程,并延伸至硕士博士阶段。最后对本次论坛能够使同学们互相交流和发生思想火花的碰撞给予期待。随后,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张志军副主任致辞,张主任介绍了金融法研究生论坛的发展历程,提到金融法研究生论坛队伍一直在壮大,为研究生搭建平台,是最优秀的论坛之一。同时,提出了四点体会:一期待金融法论坛更加重视青年人才培养。二希望研究会搭建更多的学术交流平台。三期待各个院校研究生利用好论坛提供的条件去开展交流。四期待通过研讨实现理论的转化。最后,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教授致辞。吴弘教授对参与本次论坛的学生的论文给予肯定,他指出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是深化改革进一步发展的重点问题。研究会应根据法学会领导的要求,积极推动成果,应用于实践,推出人才。聚焦专业,凝聚力量。




第一单元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宋一欣律师主持,首先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2016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张馨予同学发言,主题为P2P网络借贷的法律属性与法律监管。张同学首先对P2P网络借贷的法律属性提出相关定义,再对发展中现存的法律风险进行总结,最后在确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原则的前提下对如何合理进行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建议。紧接着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余迪发言,主题为校园网络贷款的民刑法律风险与防范。余同学介绍了校园网络贷款的类型和发展优势,对其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提出自己的看法,统一监管标准,明确监管主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宣传;构建校园征信体系,加强行业内部信息交流;加强贷款前审查,严格审核标准;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随后由来自上海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蒋树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法律风险与防控进行发言。蒋同学先是对互联网理财风险进行分析,然后对互联网理财平台的规制进行梳理,最后对完善互联网理财平台法律风险的防范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提高互联网理财平台准入门槛,明确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完善互联网理财平台退出机制,建立清算制度;引入理财平台风险基金,明确平台的适格被告地位和“类居间”角色。最后,由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2015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李丽萍发言,主题为互联网理财险法律分析---以“娱乐宝”模式为研究对象。李同学提到得益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保险异军突起,网销理财险收到广泛关注。阿里巴巴推出的“娱乐宝”以“保险+信托”模式对接理财险产品。但在互联网背景下,如何规避理财险固有风险,保险人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如何履行,又应当如何防范投保人虚构保险关系人等等,均值深思。其以娱乐宝为研究对象,剖析法律结构和法律风险,探求互联网理财险的创新之处,评析互联网保险的监管现状。第一单元的评议人首先是复旦大学法学院季立刚教授,其对同学们的写作创新精神给予肯定,同时提出以下建议:一针对互联网金融问题,不要一味的追求时髦,而是应关注社会中真正能够和法律有关系的问题。二在处理理论和实务的关系中,应要有理论的高度,不要就事论事,而是注重内在的逻辑,意见和建议的提出要有依据,不要陷于法律虚无主义和法律工具主义。随后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张继红副教授进行点评,张教授对同学的论文提出以下建议:一形式上,格式要规范统一。二内容上,要注重研究方法的运用,深度挖掘,加强分析。

二单元由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贾希凌副教授主持。主题发言一为股权众筹平台法律制度构建的思考,发言人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2016级民商法学硕士赵明。赵同学对股权众筹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进行了介绍,分析了股权众筹平台法律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对众筹平台的业务定位和法律定性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并从平台对投资者和融资者的监管设计和对审查者—众筹平台自身的监督审查设计两个方面提出意见。主题发言二为股权众筹中投资者成本收益分析,发言人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2016级法学硕士张园园。张同学对投资者在股权众筹中面临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以期寻找投资者选择股权众筹进行投资的激励不强烈的原因,并据此提出了一些降低投资者成本、提高投资者预期收益实现可能性的建议以促进股权众筹在中国的发展。主题发言三为二手车物权众筹的法律风险及规则,发言人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王秋文。王同学从二手车物权众筹的含义入手,分析二手车物权众筹存在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风险,并针对性的提出了立法和监管建议。主题发言四为捐赠型众筹法律规范研究:以个人求助为视角。发言人为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2016级法律与金融硕士郭雨亭。郭同学以最近比较火的罗一笑事件引出个人求助方式发起的捐赠型众筹,其提到以个人求助方式发起的捐赠型众筹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没有完善的制度规范,因而在现实生活中,暴露许多诟病。并针对性的提出法律规范措施。这一单元的评议人为山东大学法学院沈伟院长和上海大学法学院李立新副教授。沈院长对同学论文写作的形式规范和内容专业分析以及研究方法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李教授建议同学们在论文写作时要深度挖掘,创新性研究,对论题要聚焦的针对性分析。

第三单元的主持人是复旦大学法学院季立刚教授。主题一为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体系初探,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律金融学博士研究生景欣发言。景欣博士对数字货币的概念进行分析,对数字货币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思考货币数字化背景下私人自治与政府管制的关系,并提出我国需统合涉及货币财产的公法与私法,构建完善的新型货币财产法。主题二为论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的再定位与现货交易回归之路—对现有监管规范的反思及制度建议,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15级硕士卢晴川发言。卢同学提出了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立法中的矛盾和定位的模糊,揭示了定位缺失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平台的交易风险,最后提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的定位廓清与现货化回归的建议。主题三为一元购的法律定性与法律规制,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陈新宇发言。陈同学通过研究一元购的基本特征和分析其他学者的相关论述,将一元购定性为变相赌博,进而由刑法规制,但为了激励创新,将其定性为彩票,进而由政府根据相关立法规定设计应对措施。主题四为智能投顾的业务模式、法律风险及监管问题,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杨玥捷发言。杨同学从两个维度出发:横向上对美国等智能投顾先行国的相关状况进行分析比较,纵向上将传统投资顾问与新兴智能顾问进行对比分析,以较为全面的理解智能顾问这种模式,并对我国相关监管提出一些建议。本单元首先由上海大学法学院谌瑜副教授评议,谌瑜副教授针对性对每篇论文提出建议,建议同学们选题时要聚焦,论点不能太分散,要集中有针对性。随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宋一欣进行评议,宋会长提出论述要深入,紧紧围绕主题论述的建议。

第四单元由上海大学法学院陈剑平教授主持。发言一是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律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岳金禄,题目是金融申诉专员的特征、含义和种类,岳金禄博士详细探讨了金融申诉专员与诉讼、仲裁、调解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发言二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5级经济法学硕士宋义欣,题目是互联网金融隐私权之保护。宋同学对金融隐私权性质进行了界定,介绍了我国当前保护的现状,对金融隐私权之保护进行比较法之分析,提出我国金融隐私权保护之对策。发言三为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学院2016级硕士冯帅,题目是浅谈电子商务法草案中的几个问题——以个人信息保护为视角。冯同学以电子商务法草案为论述蓝本,提出对于电子商务法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概念厘清、制度设计、操作性论述等方面的自身构思,以期能够对于悬而未决的电子商务法有所裨益。发言四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宁思甜,题目是论互联网征信中个人信息权保护——以芝麻信用为例。宁同学对互联网征信中有关信息权进行法律界定,揭示互联网环境下对征信中信息问题带来的挑战和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李文莉教授首先进行评议,李教授对同学们能够在大约半年时间就对金融问题有所研究给予赞扬,同时提醒同学们要注意论文结构逻辑的整合。随后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苏盼老师点评,苏老师对同学论文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写论文不仅是提出问题,更是解决问题,同时还要注意论文的格式规范,引用要按照要求的格式注明出处。

最后的闭幕式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秘书长李慧俊主持。首先进行了第二十届“上海市金融法研究生论坛”论文颁奖仪式,然后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周杰普书记和上海大学法学院李立新副教授举行了下届金融法研究生论坛举办方的交接仪式,最后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致闭幕辞。吴会长认为本次论坛的发言主题都很前沿,对论坛的成功举办给予肯定,本次论坛实现了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域。吴会长指出金融法论坛规模不断扩大,研究生水平不断提高,同学们对新事物很敏感,具有乐于接受新事物的开放心态,资料收集和整理的研究能力得到提升。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吴会长提出三个建议:一要有问题意识,二注重研究方法,三进一步提高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最后吴会长对第二十届“上海市金融法研究生论坛”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成功举办表示衷心的祝贺,并对以后上海市金融法研究生论坛的举办给予极大的期望和祝福。


撰稿人:孙金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