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应届毕业的同学们掌握基本的实务操作技能,培养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为2013级本科生开设了”司法前沿”课程。2016年9月22日,上海一中院研究室法官陆文奕应邀作为第一课的授课教师,为同学们上了一节主题为《刑事诉讼的证明模式》的实务课程。

作为该课程的第一位授课教师,在正式上课之前陆法官跟同学们进行了热烈地交流,对财大法学院的同学的择业观有了一个整体的、初步的了解,并分享了自己和身边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的同事朋友的职业情况,对同学们的择业有所启迪。在进行了简单的探讨后,陆法官以两个看似简单但在实践中却难以有定论的案例(密室伤人案和盗窃案)为切入口,说明了刑事诉讼中首先要做的就是事实认定,从而巧妙地引出了在事实认定背后起支撑作用的证据审查判断问题。在案例的引导下,陆法官结合自己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理论水平,就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标准该如何把握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在对实践中证据审查判断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后,陆法官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特有的“印证证明模式”和西方的“自由心证制度”进行了对比,结合实务中遇到的案例分析了我国”印证证明模式”存在的必然性和可行性,同时也就我国该种证明模式下存在的弊端以及如何加以修正阐述了自己的深刻见解。
整堂课课堂气氛活跃,陆法官的讲授深入浅出,语言风趣幽默,同学在与陆法官的交流互动中不仅对刑事诉讼证据审查问题有了框架性地了解,而且对“实现个人价值”的未来职业道路有所感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