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的‘职业索赔’”学术研讨会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5浏览次数:837

       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实施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施行,因“职业索赔”而引发的线上线下案件大量增加,有必要在理论上和制度上进一步厘清相关法律问题,依法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商产业健康发展。

       在此背景下,2016年6月14日下午,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新治理智库联盟联合主办的“电子商务中的‘职业索赔’”学术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行政楼5楼会议室召开。来自对外经贸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市一中院、阿里巴巴、京东、亚马逊等学术界、实务界专家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新治理智库联盟发起人、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周辉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代表学院致辞。

       在主题发言环节,专家们围绕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王建教授从“职业索赔”的合理性问题出发,分别对打假人背后的目的和市场公信力作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通过将索赔程序制度化来平衡打假人背后的私利与公益。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教授介绍了美国的在食品安全领域采行的“吹哨人”制度如何通过惩罚性赔偿、保密措施来激励公民监督食品行业,该制度本身存在的边界问题如何通过实体和程序予以解决等重要问题。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亚伟先生分析了现实中职业打假人的打假流程与策略,以实证数据论证单纯以私利驱动的打假行为驱动了食品行业的畸形发展。

       京东集团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丁道路勤在总结了《食品安全法》修改以后以“10倍赔偿”为诉讼请求的司法判例,发现职业打假人更多是以商品标签以及广告宣传为由提起诉讼,并非真正针对食品安全本身,认为打假人有利用公权力的异化以实现私利的倾向。

       阿里网规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认为当前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对于国家治理和法律体制的挑战尤为明显。在产业发展上,电子商务与原来的商业形态产生冲突,在价值分配甚至商业模式上完全不同;这使得线上的职业打假成为了一个特殊的规制领域,不能以传统线下的职业打假规范模式套用。

       阿里巴巴集团法律应用研究中心执行秘书长申欣旺分析了“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史上最严的《广告法》”出台背后的政策导向,对食品行业治理的困境通过“重典”的方式推动的效果提出质疑,认为立法对于法律责任对规定过于突出,却留下了许多真空地带,反而激励了职业打假人谋取私利。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认为,如今“职业索赔”中的一些乱象产生,一个在于企业本身对专业的法律问题缺乏尊重,一个在于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对法律精细化的理解。在全球化的视野下,食品行业不论在监管层面还是在企业自我管理层面都要作精细化的处理。

       主题发言以后,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围绕着“职业索赔”引发的大量线上线下的争议、在理论上如何进一步厘清相关的法律问题、如何使“职业索赔”更能促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市场的健康发展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最后胡凌副教授对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了总结和点评,本次研讨会圆满落下帷幕。(张浩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