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财经大学海外法律论坛第四讲:Joseph Lee“公司内部争议仲裁与小股东保护——以公司治理为视角”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4浏览次数:653

       2016年4月8日下午,2016年海外法律论坛第四讲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举办。英国Exeter 大学高级讲师Joseph Lee博士应邀作客上海财经大学,以 “Intra-Corporate Dispute Arbitration and Minority Shareholder Protection: A Corporate Governance Perspective”为题作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潘虹老师主持。法学院副院长葛伟军副教授,樊健讲师及博士生参加了讲座。

       Joseph Lee博士深入浅出、旁征博引,从公司治理的视角分析了公司内部争议仲裁(ICD Arbitration)的法律基础、适用范围等基本理论,并结合相关案例论述了如何运用ICD Arbitration保护小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他指出,对英国的上市公司而言,诉讼并非最受青睐的公司治理实施手段。美国公司治理仲裁的经验值得借鉴,但不必完全移植到英国。美国的经验表明,ICD Arbitration与英国软法、市场制裁方法能为股东提供赔偿,达到管理责任的治理目标,并不会产生有损公司形象、投资者的市场滥用等负面影响。他认为,公司章程应当成为管制ICD Arbitration的基础,也可以成为派生诉讼及多方诉讼的基础。为确保投资组合公司能为其投资者利益履行管理职责,ICD Arbitration可以成为英国基金行业管理其请求权的方法之一。

       在整场讲座中,部分师生积极提问, Joseph Lee博士一一作答,现场氛围轻松活跃。在讲座的最后,Joseph Lee博士回答了部分师生的若干问题,交流了对相关问题的看法。(供稿人: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