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9日,由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金融服务与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法律中心、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法治创新研究中心承办,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研究中心支持合作的“中国·上海互联网金融法治创新高峰论坛”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本次论坛以“真伪互联网金融之辨”为主题,议程内容涉及互联网金融定位和发展战略、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与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并同时举行了互联网金融研究联盟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常委、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副主席宋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孙玉琦、剑桥大学Judge商学院新兴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obert Wardrop和研究员Luke Deer、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陈龙、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陈宏民教授、台湾地区前金融司司长、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戴立宁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

嘉宾发言之后进入研究联盟合作协议签署阶段。我院金融服务与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宋晓燕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许多奇教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法律中心李有星教授,以及上海社科院智库研究中心主任杨亚琴教授代表四家机构签署了互联网金融学术研究联盟合作协议。四位代表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集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手段为一体的信息科技,在发挥金融服务方面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互联网金融以金融为本质,以互联网为手段,加快了经济的现代化进程,拓宽了投融资渠道,为最终实现平等共赢的普惠金融提供良好的平台。此次研究联盟的成立为推进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协同合作的更高平台。

当日下午1:30,我院宋晓燕教授继续主持了“基于国家安全的互联网金融治理”的分论坛研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倪受彬教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李文莉教授、上海大学法学院金融法中心主任陈剑平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黄韬副教授分别做了非常专业和深度的发言,上海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供稿人:李晓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