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海外法律论坛第三讲:税捐法定主义与司法审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4浏览次数:529

       2016年3月12日上午9:30在上海财经大学行政楼一楼阶梯教室,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黄茂荣教授进行了题为“税捐法定主义与司法审查”的讲座,法学院朱晓喆教授主持了此次讲座,胡苑副教授担任点评人。黄茂荣教授结合台湾地区清凉饮料的界定问题,加工者的课税问题等司法案例,引出并详细分析了纳税客体的、税基的确定等问题,并且介绍了台湾地区夫妻所得强制合并申报等实务的做法并进行了分析。

       此次讲座当中,黄教授谈到了课征税捐之正当法源,具体探讨了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则、命令等作为税捐课征法源方面的适当性问题,并且介绍了台湾地区有不同于普通法院(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的行政法院。

       随后胡苑老师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并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中,黄教授进行了精彩的解答。关于目前中国大陆的高房价问题,提出了不让金融资本进入房地产以及房产存量进入租赁市场以寻求供需平衡,发现均衡价格这两条解决建议;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黄教授谈及纳税减项的问题时提到了主观净额原则,并且建议可以采取大量数据的统计来确定最终指标体系的方式。

       这两天来70高龄的黄教授为财大学子带来了两场学术的盛宴,中间穿插的建议都非常的中肯,展示了一个法学前辈对法治进程、法学学子的关怀。(供稿人:石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