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时间2016年1月22日(周五)起,上海财经大学美国法院专项实习项目团队所在的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迎来了百年一遇的暴风雪天气,截至1月24日(周日)降雪已超过两英尺,团队也因此遇到了出行上的困难。成员们利用这段时间进行调整并预习了与下周法律专业培训相关的资料。
1月25日,团队乘车前往弗吉尼亚州,受到财大美国校友会会长王希一先生及其夫人李红鹰女士的热情款待,王会长及其夫人分别是财大84级信息专业和84级数理统计专业的杰出校友,在与老师和同学们的会见中,王会长介绍了自己在美国工作和生活的情况,并对同学们本次海外实习之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鼓励。王会长与李女士的亲切随和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会见结束后同学们与王会长进行了合影留念。

本周同学们接受了美国专业机构NVMS(北弗吉尼亚调解服务中心)的法律职业技能培训,目的是为下周的法院实习做前期准备。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在美国运用十分广泛、体系十分成熟的协商、调解制度。据悉,美国大多数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比例分别达到60%和90%以上,调解制度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中最重要的一类,在有效解决争议、维护法院权威、节约司法资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学习并掌握调解技能将对同学们未来法律职业的发展大有裨益。

下面简要介绍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
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 【协商机制】
华盛顿时间1月26日上午9点半,美国法院专项实习项目团队在王蕴老师的带领下开始了在NVMS(北弗吉尼亚调解服务中心)的培训。
NVMS由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研究生于1990年建立,最初致力于为学生提供系统学习冲突解决机制的平台,后发展成为提供丰富多样的培训项目和调解服务的专业机构。为同学们进行培训的两位老师分别是Alma Jadalla女士和Izabela Solosi女士,两位均是美国专业调解员,Alma女士同时是乔治梅森大学的教授。
培训第一天的主要内容是协商技能(Negotiation Skill),与中国传统教育方式相比,本次培训有以下特点:
1、“苏格拉底教学法”。即主要采用对话式、讨论式、启发式的教育方法,老师通过与同学们的互动不断拉近彼此距离,活跃课堂气氛,激发了同学们的想象力、创造力和应用能力。
2、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在周二的培训中,老师将头脑风暴、性格测试、团队合作、案例教学、多媒体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便于同学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所授内容。其中性格测试考察同学们面对冲突时的反应,将同学们划分为不同类型,其中包括Avioder(逃避者)、Accommodater(适应者)、Collaborator(合作者)、Compromiser(妥协者)、Competitor(竞争者),随后6位成员分两组就这些类型的利弊进行讨论并展示小组成果,充分锻炼了团队合作和英语表达能力;情景模拟学习又模拟了真实的谈判现场,使同学们对所学的谈判技巧加以运用。
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同学们踊跃发言,和老师积极互动,收获了全新的学习体验。

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 【调解制度】
1月27日上午,美国法院专项实习项目团队在NVMS(北弗吉尼亚调解服务中心)进行第二天的技能培训。 通过前一天的学习,同学们对协商谈判技巧有了良好的掌握,在对学过的知识进行简要回顾之后,Izabela老师开始为大家介绍调解制度。
讲授中,Izabela老师介绍了有关调解制度的基本内容,并着重解释了调解制度中“情况介绍、明确争议、问题解决、拟定协议”四个基本步骤。为了加深同学们对于调解制度的理解,Alma老师将同学们分成两组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通过对案例的研究,同学们总结出调解程序中“当事人自决性、自愿性以及私密性”的特征,理解了中立性对于调解员的必要性。
在熟悉调解制度之后,大家进行了“用棉花糖和意大利面搭高塔”的游戏。游戏中,同学们被分成两组,每三人一组,在15分钟内分别利用同等数量的棉花糖和意大利面来搭建高塔,塔要尽可能高,但塔基要稳固。游戏过程中,同学们须对塔基的形状、搭建的方式以及每位成员的分工等多个方面进行协商。由此,Alma老师引出了对调解中核心内容“沟通技巧”的讲解,并通过播放视频、举例等方式帮助大家理解恰当运用肢体语言的重要性。此外,两位老师还对大家进行了沟通技巧方面的练习,主要集中于“语言重构”方面的训练,即使用委婉而更易接受的方式表达相同的含义。这种重构旨在缓和冲突,在调解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
在这一天的培训中,老师们和同学们进行了充分的互动。大家在欢乐的气氛中结束了第二天的课程。

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 【专题讲座】
培训的第三天,美国法院专项实习项目团队在NVMS接受了三场专项讲座培训。
第一位主讲人是律师兼弗吉尼亚高等法院调解员James Q. Pope先生。他从律师的角度向同学们介绍了自己从事的民事争议、劳动纠纷及家庭纠纷领域的大致情况,并介绍了美国律师资格考试的相关内容和制度。
第二位主讲人是弗吉尼亚州法院退休法官Karen Henenberg女士,她从事过检察官、法官、律师以及调解员工作,有着丰富的法律执业经历。她介绍了弗吉尼亚法院的司法体系,并结合辛普森案将美国刑事与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原被告举证责任的不同进行对比讲解。
最后一位主讲人是律师Ben Jacewicz先生,他向同学们介绍了美国各大学法学院的发展状况,并就同学们提出的有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合并审理、陪审团制度、法律职业从业建议等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同学们均表示获益匪浅。

讲座结束后,为了让同学们对美国调解制度拥有更直观的感受,深化理论学习内容,四位专业调解员为同学们模拟了调解现场,随后,由同学们扮演调解员角色演练调解程序,努力做到学以致用。

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 【实地参观】
1月29日,伴着漫天飞雪,团队的“协商、调解制度专业技能培训课程”也进入了尾声。上午8:45,团队成员来到弗吉尼亚州法院,在NVMS(北弗吉尼亚调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Sherri Smith的带领下,大家参观了法院专门用于案件调解“调解办公室”,调解室简洁但较为狭小,意在促使争议双方拉近距离,共同解决问题。之后,团队成员参观了法院内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管理员为同学们介绍了图书馆的规模及概况,耐心讲解了“westlaw”的使用方法,及法律数据库与查阅纸质材料之间的联系。
上午9:30,Sherri女士带领大家来到小额诉讼案件的开庭室进行旁听。小额诉讼是独立的诉讼程序,一般适用标的额5,000美元以下的案件。在弗吉尼亚州法院,每星期只有周五会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小额诉讼中,不允许有代理律师,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出庭。

同学们在此旁听了两个民事小额诉讼案件,一个案件有关劳动者工资纠纷,另一个则是私人汽车买卖纠纷。两个案件原告方均败诉,在工资纠纷案中,原告起诉的主体不适格;而在第二个案件中,原告的诉请因缺乏书面合同等有效证据而未得到支持。可以看出,小额诉讼的程序和证据规则比普通诉讼更为灵活,大大节省了办案成本。同时,此类诉讼程序也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了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的机会,帮助法官更为直接的了解案件事实,提高了办案效率。庭审结束后,两案件的主审法官Randy Bellows先生与同学们进行了愉快的交谈,他细致地解答了同学们对小额诉讼案件的疑问,并和同学们交流了自己从事法律职业方面的心得体会。


参访弗吉尼亚州法院后,团队成员回到了NVMS,对有关小额诉讼案件调解的问题向负责培训的调解员们进行了提问,并交流了本周学习的心得与收获。最后,NVMS向各位同学颁发了“协商、调解制度专业技能培训课程”的结业证书。

总结
经过本周的培训学习,同学们对美国的调解制度有了大致了解并基本掌握了相关技能,1月30日(周六)同学们乘车前往纽约准备开始本次海外实习的重头戏——纽约法院实习,沿途同学们还参观了费城国家独立历史公园及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大学,不断深化对美国历史及教育体系的认识。经过两周的适应和学习同学们均获得了很大的提升,也更有信心迎接法院实习过程中的机遇和挑战,相信接下来的实习将成为每位同学人生中一段难忘的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