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师生开启“ESTAR”事业之星美国法院专项实习之旅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24浏览次数:647

       华盛顿当地时间2016年1月16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2016“ESTAR”事业之星美国法院专项实习项目的老师和同学们顺利抵达美国华盛顿特区,开启了本次海外实习之旅。美国法院专项实习由美国国际司法交流中心(IJA)邀请,由上海财经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牵头于2015年正式创设,得到了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以及法学院的大力支持,今年是连续第二年开展,旨在借助海外专业实习的平台提升同学们的专业国际化视野与专业实践能力。

 

       2016年1月19日星期二

       华盛顿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美国法院专项实习项目团队在王蕴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美国司法体系中最庄严最神圣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旁听了两起案件的庭审并进行了参观。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构,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拘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最高法院的建筑名为“Temple of Justice”,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内部只有一个法庭用来审理案件,法庭内部设有九位大法官(Justice)、律师(Attorney)、法官助理(Clerk)、执行官(Marshal)及其助理、新闻媒体、特殊客人、旁听者等坐席,极其庄严肃穆。

       同学们旁听的两起案件中一起关于宪法权利的保护,另一起则涉及信托领域的法律问题。与中国法院庭审不同的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采取口头辩论式的庭审方式,双方律师各有30分钟时间进行陈述,过程中法官可以随时打断进行提问,这对法官和律师的专业素养要求极高,引用先例和举例释明的方式充分体现了英美法系的特点,庭审过程十分精彩。庭审结束后的下午,联邦最高法院的工作人员又为大家耐心讲解了法庭的构造以及法院的运作方式,帮助大家获得更细致深刻的了解联邦最高法院,过程中同学们进行了积极踊跃的提问。

 

 

      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

       1月20日上午,美国法院实习团队来到华盛顿高等法院。不同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庄严肃穆,华盛顿高等法院在外观上更具现代感和艺术气息。同学们在此旁听了民事庭和刑事庭各一个案件。其中,民事庭为多个酒驾案件的合并审理,程序极为简易,由法官独任,没有繁复冗杂的程序,判决也较为模式化。在刑事庭旁听的案件已经进入审理后期,整个庭审的大部分是由法官向陪审团宣读指导。旁听过程中,同学们对美国陪审制度的运行方式也有了直观的认识。

      下午,团队参访了华盛顿地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接待大家的是青少年犯罪办公室的Linda Monroe、Babara Chesser检察官,以及刑事犯罪办公室的Jeffery Cargill和BRIANJ.H.KIM检察官。在近两个小时的座谈中,同学们与检察官们针对美国与其他国家司法制度的差异、美国司法制度形成的历史原因、陪审团制度、青少年案件、诉辩交易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整个座谈会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度过,同学们积极踊跃的向检察官提问,并就中国相关方面的制度对检察官们进行介绍。通过此次座谈,同学们对美国司法制度,尤其刑法体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在某种程度上颠覆了之前对英美体系的认识。正如Jeffery检察官所说,任何一种司法制度都有或多或少的缺陷,这也是需要法律人不断探索、努力改进的地方。

 

 

 

       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

       1月21日,美国法院实习项目团队来到华盛顿地区的联邦上诉法院。在这个被称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摇篮”的地方,每一个法庭的墙上都悬挂着曾在此任职的法官的画像,让人深切感受到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仰,以及法官职业的庄严与神圣。

       同学们在此旁听了两个案件,其中一个是对贿选案件的审理,而另一个案件则是关于政府没收公民财产的案件。两个案件均由三位法官审理,程序与联邦最高法院庭审有很多相似之处,尽显英美法系“对抗制”的特点。透过法官智慧的提问,代理人巧妙的回答,先例、法理、公共政策等都成为了法律人据理力争、维护委托人利益的有力“武器”,更凸显了美国司法制度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与维护。

 

       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

       1月22日上午,美国法院专项实习团队在美国方面负责人的带领下参访了华盛顿特区的Schertler & Onorato律所并接受律师实务技能指导,该所的两位创始合伙人之一David Schertler律师对老师和同学们进行了热情招待。

       座谈会的开始,Schertler律师介绍了自己由检察官转型做律师的从业经历以及律所的大致情况,随后他结合英国法及社会科学理论向同学们阐释了美国司法体系的框架及律师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他将美国司法体系的特点总结为以下四个原则:1、无罪推定原则;2、合理怀疑原则;3、陪审团制度;4、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这一背景下,Schertler律师强调,一名律师应有的道德操守即是尽全力为委托人着想,对委托人所说的一切严格保密,否则就会失去信任的根基。为了让同学们有更加直观深入的认识,Schertler律师发给在座每位同学一份近日正在审理的药品公司商业机密被窃一案的案件材料,结合材料为同学们讲解美国司法体系中仍存在的问题。随后,律师与同学们就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辩诉交易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互动和讨论并与中国的司法体系进行了比较。Schertler律师在职业选择、从业技能、职业道德操守等各方面都给予了同学们耐心的指导。

       整个座谈会持续近两小时,Schertler律师的专业性、严谨性及和蔼可亲的性格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印象。本次律师实务技能指导以王蕴老师赠与纪念品、集体合影留念圆满结束。

 

 

       下午1点半,美国法院实习项目团队来到了全球排名前20的伟凯(White & Case)国际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接待大家的是律所的高级律师应毅先生,他于日本早稻田大学获得LLB学位,后又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院获得JD学位。应先生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律所的业务分类、律师们的工作情况等,并着重比较了华盛顿当地律所和以伟凯为代表的国际化律所在客户资源、律师工作状态等的主要区别。紧接着,同学们对于感兴趣的方面向应先生发问,话题包含对律师职业的探讨、国内外律师行业的比较、国际化律所海外代表处的组织形式等多个方面。随后,应先生带大家参观了律所,值得一提的是,律所的装潢中充满着中国元素,并能给人以国际化、专业性的感觉,尽显卓越风范。

 

 

 

       总结

       本周的行程让同学们顺利完成了生活与学习上的适应,使得同学们对美国司法体系有了较为全面与直观的了解和学习,在周末休息时间团队还一起参观走访了白宫、美国国会大厦、林肯纪念堂、杰佛逊纪念堂、马丁.路德金纪念雕塑等美国标志性景观,加深了对美国政治文化以及三权分立重要制度发展历史的感性认识与理解。相信同学们将以更饱满的精神和姿态投入到接下来两周的培训和实习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