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之声——双十一狂欢映射出的消费者保护问题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11浏览次数:742

       2016年1月5日下午,由上海市法学会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承办、上海何爱琴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上海市法学会第八期“会员之声”顺利举办,研讨主题是双十一狂欢与消费者保护。

       开幕式由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毛坚平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李国光参加会议并致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学尧教授,上海何爱琴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爱琴参加会议并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李国光表示,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已经有了比较大的修改,国际通用的一些规则都在修法中得充分体现,但是消费者权益的研究,主要是一个实践问题,双十一就比较集中地体现了理论和实践的合作。比如,以阿里巴巴为核心,在国内外市场中实际上投诉依然不少,主要是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其中也有第三方的问题,这方面研究还有所欠缺。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学尧教授对上海市法学会给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支持表示感谢,并结合自身经历谈论了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认识和感受。

       上海何爱琴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爱琴感谢上海市法学会为实务界搭建的高端平台,有幸在这里认识法学界的泰斗人物—李国光。

       会议的研讨阶段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由上海市法官协会副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顾问张海棠主持。第一个阶段分为三个议题:

       第一个议题由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民商经济法学系主任李磊作有关“钓鱼网站引发的法律问题”的主题发言;李磊主任认为通过侵权责任法来规范钓鱼网站是比较合适的,并且解决这个问题靠个人辨别、加强对平台中介机构的管理以及打击伪基站等措施。

       第二个议题由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王志峰作有关“职业打假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发言;王志峰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解释如果认定欺诈,并结合消法第49、51和55条分析经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欺诈行为及其相关处理。

       第三个议题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闵伟作有关“消费者权益救济机制的思考”方面的主题发言。闵伟律师首先分析央视315晚会以及律所的实际经验从民事诉讼的层面来考虑消费者权益救济机制,分析如何确定被告、管辖以及调查取证等相关问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刘平评议:职业打假在分化,需有一个价值评判。政府监管的排序在变化,其中包括刑法手段、纸质手段、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

       第二个阶段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顾问吴弘院长支持。第二个阶段分为四个议题:

       第一个议题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师王俊作有关“第三方履行对消费(买卖)合同效力的影响”的主题发言。王俊教师结合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分析第三方履行合同的问题,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处理相关争议。

       第二个议题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周奇作有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现状与分析”的主题发言。周奇副庭长结合司法实践总结了消费者权益的现状以及所涉及的领域,并谈到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的结案类型。

       第三个议题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叶榅平作有关“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法律责任”的主题发言。叶榅平副教授重点从网络交易平台商的消法责任的角度,在消法责任的法律依据、网络交易平台商消法上的义务和消法上的责任三方面进行分析。

       第四个议题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任超作有关“双十一狂欢与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主题发言。任超副教授结合近两年的司法案例,分析案例的共性实质上均涉及到消费者知情权,并提出应切实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快审合议庭审判长孙斌评议:双十一是个非常有意义的概念。不论从合同的成立、成立的方式、成立准备阶段的问题、成立以后的问题、履行过程的纠纷解决等需要加强。

       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政治与法律》主编、研究员、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徐澜波评议:

  1.        消费者保护是取决于人权的保护,如果消费提供者与经济地位不对等,只会影响到基本生存的问题,才需要国家的干预。

       消费和生产是两个影响经济循环的因素,无论双十一还是双十二,最终的问题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利益为主还是权益为主?

       闭幕式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秘书长周杰普教授主持,林国平常务副会长发表总结讲话,他对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协办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双11狂欢”一方面满足了消费者的生活需求,另一方面也产生着产品质量、虚假宣传、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这表明现行法律制度还存在着一些漏洞,修订的新法尚不能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求。这次研讨会中学者们的发言紧贴实际,极富针对性,很多问题值得在今后深入研究。“会员之声”活动已成为一个跨地区、跨学科、跨领域的开放型学术交流平台,为增进上海市法学界与实务届的互动合作,为推动学术争鸣,实现资源共享,服务法治实践搭建了桥梁,畅通了渠道。他就继续办好“会员之声”活动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服务法制建设的需求。二是不断完善学术研讨机制,促进跨学科交流的实现。 三是重视发现和培养人才,发挥法学会制度建设的作用。(供稿:景欣、王琳、尹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