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E法论坛“网络约租车政策上海经验比较研讨会”在我院召开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5浏览次数:602

       11月7日下午,由《财经》杂志、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财经》E法论坛“网络约租车政策上海经验比较研讨会”上,来自高校学者、专车公司和司乘人员代表以及与此相关的律师等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并发表了对目前交通部征求意见稿的看法。我院副院长胡凌参加并主持了会议。

 

        滴滴公司副总裁王欣在论坛上介绍,上海创新监管模式的最重要特点是:政府只监管平台,让平台代政府来监管每辆车每个人。这种监管模式,与目前征求意见稿中体现的接近出租车管理模式的思路有所不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峰认为,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的结构,依然排除了给各地留下的空间。

       针对目前的立法现状,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提出,规制专车不应在规章这个层级来定位,应由地方性法规来做出突破,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的条文,地方尝试的决心就会回缩,立法要避免出现这种局面。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郑磊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提出政府应该在监管模式上跟上“互联网+”的步伐。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政府应该有一种生态圈的思维和平台的思维,改变监管模式,不再是自己去插手,亲自去管具体的、本可以由市场来实现的事。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王雪认为,交通部的征求意见稿首先还是做出了突破,建议国家层面尽量从宏观方面出台大政方针,同时让地方政府根据城市自身条件来制定细则,这样的管理才能因地制宜。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吴飞认为,征求意见稿体现的模式仍然意味着数量管制、意味着要签劳动合同,意味着要仍然要按照旧有的模式来管理。

       在场众多嘉宾肯定了上海在专车监管上的创新尝试,并呼吁正在制定的管理办法应给地方更多探索空间。会议达成了诸多共识,推进了人们对网络专车争议的认识和理解。

 (梁妮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