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秋高气爽的季节,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共同举办的第二届“两岸金融法治论坛”于2015年10月17日在上海财经大学举行。会议围绕“互联网金融、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的主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研讨。来自大陆和台湾两地的30多位学者就互联网金融对经济的影响、对金融法的挑战与风险防范等前沿问题各抒己见。

开幕式上,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少华教授代表学校致辞。他介绍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发展迅猛,在师资引进、科研教育、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卓著成绩,在金融法方面也取得诸多重要研究成果。希望能够再次来财大,将相互之间的科研交流、创新精神继续下去。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盛学军教授、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代表林盟翔教授分别致辞发言,表达了对此次会议的深切期待。

论坛共分三个单位进行讨论,第一单元主题发言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许多奇教授主持。发言人就互联网金融监管与创新方面发表了谈话与讨论。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李玉虎副教授探讨交流了互联网金融的生成模式和监管框架,重点讨论了监管框架的大小方向与众筹模式的监管问题。并对我国监管思路与风险防范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与看法。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支付清算中心主任、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教授就互联网金融到共享金融展开讨论。他认为:在技术因素与制度因素共同驱动下,新金融与传统金融的边界趋向模糊,辨析互联网金融需要从宏观经济层面到微观经济层面多角度剖析。互联网金融的长尾效应在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放大了消费者方面的风险。参照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杨涛提出了纵向到横向审慎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沈伟教授就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规制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发展情况来讨论这个问题。
易企贷创始人、总裁王道就互联网与金融的关系进行了论证。他认为,互联网从属于金融,属于金融业发展中出现的工具。互联网将给金融带来实质的变化。
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法规处马强处长就互联网创新与法治进行探讨。他认为,互联网金融需要创新,而创新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随后我院单飞跃教授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吴卫明律师进行了点评。他们高度评价了发言人的创新性,并就金融发展规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重点讨论了监管框架的大小方向与众筹模式的监管问题。也对我国监管思路与风险防范提出了新思路。

第二单元由单飞跃教授主持,主要围绕金融监管中的法律与创新、如何监管创新的问题进行讨论。
台湾铭传大学财金法律学系暨两岸法制研究中心专任助理林盟翔教授关注第三方支付的价值问题,指出风险和安全不但是互联网金融具有的独特问题,在新常态新技术的背景下,传统的金融机构也具备相同的属性,因此实质上同等的法益价值应当被立法所接受。
吴卫明律师在依据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法律设计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构思。创新并不仅仅指技术上的巨大突破,规避监管有时也是创新。
许多奇教授对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和创新问题出发,兼谈了美国的经验。论证了金融监管现在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途径。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志强律师认为对于监管者来说,需要足够的包容和开放。互联网金融不是有没有监管的问题,而是监管太多的问题。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孟飞博士对网络小额贷款的监管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研究,围绕监管的历史和效果展开。
随后盛学军院长和陈贵律师在点评中,指出了诸位发言人发言的精彩之处,并作了翔实的归纳和点评。

第三单元由刘水林教授主持。主题围绕P2P、众筹等金融创新与监管问题进行了探讨。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李文莉教授从股权众筹监管逻辑切入,在天使投资和股权众筹中间,存在投资领域的空白。在借鉴美国的经验与制度的前提下。李文莉认为通过投资额度控制风险更为适宜。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干云峰博士主要从实务和监管层面讨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当中具体出现的问题。
上海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陈贵律师从互联网金融安全出发。提出了对金融安全的见解和建议。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万江副教授认为P2P平台起到的是居间的作用。在明确权利义务边界的情况下,合法的操作不会引发平台的法律责任。
我院樊健博士重点对十部委互联网管理进行了解读,提出投资天花板的概念与争议问题。从风险到成因、从国外到国内探讨了天花板的制度安排和风险成因。

点评人沈伟教授就上述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与发言人就不同观点进行了交流。现场气氛热烈,最后,宋晓燕教授就一天的会议讨论做出点评,她认为互联网唤醒了终端消费者的权利,在民商法现有的框架内,应当尝试解决框架内的问题,从民商法角度来慢慢的完善新生的事物,希望未来的研究能在公法领域和私法领域并重。(王旭东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