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论坛第六讲“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学方法”成功举办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2浏览次数:484

       2015年10月20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论坛第六讲在国定路校区法学楼211会议室成功举行。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学术委员会文科学部主席郑成良教授就“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学方法”进行了分析和探讨。讲座由法学院李学尧教授主持,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郑成良教授首先向大家解释了主题中“法律思维”的意涵,此处的法律思维主要内涵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考方式。这里郑成良教授强调社会行动领域中的法律思维,进而通过与决策过程中的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作区分,验证法律思维的存在性。随后,他向大家介绍了法律思维着重体现在法律逻辑。法律逻辑体现在权利、义务、责任、程序之间的逻辑联系。权利的设立与法律存在的理由相关。在这种情况下,由权利推导出的义务是权利之中的义务,责任是对权利和义务的具体承担形式,程序是一种重要的流程安排。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件的介绍,郑成良教授认为目前中国的社会法治环境较西方发达国家还存在差距,体现在法律机会主义的泛滥和宪法性法律监督的缺失。最后,郑成良教授结合自身多年的司法实务经验向大家介绍了以权利义务分析作为基本的逻辑线索。指出了四种法律人容易触犯的逻辑陷阱,逻辑混淆的陷阱、逻辑错位的陷阱、逻辑线索中断的陷阱、逻辑理由偏颇的陷阱。

       讨论阶段,郑成良教授对同学就上访权利及其正当性、中国法治的突破口、法治和人治的区分等问题作了解答。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成功落下帷幕。(供稿人:殷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