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07学院:法学院

一、办班性质
非学历教育
二、学院和专业介绍
学院全称:法学院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
上海财经大学法科教育肇始于其前身东南大学商科及国立上海商学院。彼时按民国大学建制,商科(经济)与法科皆授法学学位。国立上海商学院期间,设置民法、公司法、票据法、银行法、海商法等课程,遂成法商(经)融合之教育传统。
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上海财经大学发展法科教育。1980年设置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1981年改设经济法教研室;1987年设立经济法专业,并于同年招收经济法本科生;1991年设立经济法学系;1998年法学院成立。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70名,其中专任教师54人,辅导员系列人员3人,行政管理人员13名。教职员工中,教授19名、副教授12名、讲师23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0人,占学院教师总数的92.59%。截至2019年,法学院拥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部级人才计划、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等多人,9人12次担任全国性法学社团负责人,4人15次担任中央机关咨询专家。
我院现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法学院于1997年获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批法律经济学和法律金融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设立财经法学博士点。经过多年发展,最终于2016年获批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底蕴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与具有法律素养的高素质财经人才;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比较法人才。法学院在中国大陆首开“英美法证书班”,对本科生进行全英文的系统性英美法训练。本科生在主修法学第一专业的同时,必须辅修金融或者会计作为第二专业,形成法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法学+金融”和“法学+会计”的法商复合型特色;在研究生层面,设立面向国际学生的全英文LLM项目及全英文法律金融学博士项目。全院开设30门以上的全英文法学课程。在籍留学生来自于20多个不同的国家与地区。与10余所海外名校具有长期的交换生项目合作。
2012年以来,法学专业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入选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和上海市重点学科、上海国际法重点研究基地、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示范基地、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金融﹒法律产学研基地(上海市学位办)、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并获批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中国法学会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中国-拉美法律培训基地。上述高端平台有力地支撑了法学学科的快速发展。
三、课程考试资格(报名条件缺一不可)
1.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以上(即2016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原专业不限。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免试入学。
2.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课程考试资格: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以上,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且已申请获得“上海财经大学课程考试资格证”(有效期四年)。
持有《课程考试资格证》(有效期四年)的研修班学员,方可在完成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后,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
四、课程结业要求
课程设置包括公共课、基础课、必修课等。通过研修班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考核与学分要求后,才能申请获得相应专业的结业证书(盖上海财经大学培训专用章)。
五、课程安排和专业方向
1、课程安排:按照研修班培养计划组织教学。必修课10门,选修课6门。
2、专业:经济法学
3、方向:经济法理论、竞争法、金融法、财税法、企业法、法律和金融学、法与税收科学。
| 2019级研修班 培养计划 | ||||
| 模块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上课学期 |
| 学位公共课 | 1 |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 2 | 1 |
| 2 | 英语 | 3 | 2 | |
| 3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3 | 1 | |
| 学位基础课 | 4 | 民法学专题 | 3 | 1 |
| 5 | 刑法学专题 | 2 | 2 | |
| 6 | 宪法学专题 | 2 | 1 | |
| 7 | 中国法制史专题 | 2 | 2 | |
| 8 | 中级西方经济学 | 2 | 2 | |
| 必修课 | 9 | 经济法学专题 | 4 | 3 |
| 10 | 财税法专题 | 2 | 4 | |
| 选修课 | 11 | 商法学专题 | 2 | 3 |
| 12 | 金融法专题 | 2 | 4 | |
| 13 | 证券投资学 | 1.5 | 3 | |
| 14 | 货币金融学 | 1.5 | 4 | |
| 15 | 财务报表分析 | 1.5 | 3 | |
| 16 | 商业银行投资与风险管理 | 1.5 | 4 | |
六、学习时间、地点
学习时间:周六周日 隔周集中授课。
七、收费标准
课程培训费:43000元/人。可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八、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
报名方式:请本人携带以下纸质版报名材料至法学楼208办公室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1、《上海财经大学 法学院经济法学研修班报名表》
- 身份证、学历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4 张。
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学院办理信息录入手续。
上课时间: 2019年9月 - 2021年6月,如需咨询详情,请按以下报名地点或电话咨询。
报名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法学楼208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1-65440816 路老师 021-65904869 童老师
附件1
| 上海财经大学 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研修班报名表 经济法学 专业 方向 | ||||||||
| 姓名 |
| 姓名拼音 |
| 性别 |
| 照片 |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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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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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 职务 |
| 现任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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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院校 |
| 学士毕业时间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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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专业 |
| 毕业时间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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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职 单位 | 名 称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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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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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 简况 | 家庭/现住所 地址 |
| 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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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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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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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经历(本科起) | 起止年月 | 学习学校 | 任何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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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经历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 | 任何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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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告知:
附件1: 上海财经大学 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研修班报名表 就读者本人签名:
附件2; 上海财经大学 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研修班入学须知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附件内容以及本人报名专业方向的招生简章内容,本人确认已了解,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均真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