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复试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一)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总分190分,外语55分,业务课一55分,业务课二55分
- (二)民商法学:总分190分,外语50分,业务课一50分,业务课二50分
- (三)经济法学:总分188分,外语50分,业务课一50分,业务课二50分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分162分,外语40分,业务课一40分,业务课二40分
(五)国际法学A组:总分176分,外语40分,业务课一40分,业务课二40分
国际法学B组:总分196分,外语55分,业务课一55分,业务课二55分
国际法学C组:总分164分,外语40分,业务课一40分,业务课二40分
二、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面试、科研成果考核的形式,主要考察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计算最终成绩方法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复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面试占20%,专业知识考察占50%,科研成果考核占30%,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总分。
四、科研成果计分方式
1.应届生每人基础分20分,非应届生每人基础分10分。
2.加分:限于公开出版的期刊论文,cssci一篇6分,非cssci 一篇4分,增刊2分,论文集等(包括研讨会论文、参编教材、以书代刊、著作等)不计分,第2作者,相应减半计分,以此类推。
3.科研成果考核每人30分封顶。
五、录取原则
初试和复试成绩分别折算为百分制后加总,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分专业确定录取人选。
六、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8日周日上午8:30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二教,具体地点见张贴公告。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8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