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9日中午12点,法学院第六期学术沙龙第七次活动于法学院临时办公楼407教师办公室举行。本次活动由朱晓喆教授主讲:《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的立场和使命》。
朱晓喆教授首先梳理了比较法研究中的功能主义传统,主张将法教义学与比较法研究相结合。并对现代西方比较法上的概念体系比较到案例比较方法论的发展趋势进 行述评。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比较民法学者如何进行案例比较的研究提供一些实例分析和框架建议。最后重申法学研究者应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活法”,通过判例与学 说结合的研究,参与法秩序的形成和发展之中。
在自由讨论环节,姚少杰老师首先提出问题:比较法的目的是发现共同法,如果是在公法领域,比较法的方法是否存在使用上的限度?朱晓喆教授回应认为,司法是 解决理性选择的问题,人类理性的共性为比较法的方法提供了可能性。当然,在具体的论域,如根据私法与公法的划分,比较法的分析工具可以结合学科特质发挥独 特的理论贡献。与会师生就相关问题展开充分讨论,沙龙顺利结束。(陈洪杰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