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学尧同志不再担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的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8浏览次数:3163

       李学尧同志于2016年5月23日向上海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提交辞去法学院院长职务的申请。经2016年8月30日上海财经大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李学尧同志辞去法学院院长职务。

       因此,自2016年8月30日起李学尧同志不再担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其学术关系也不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特公告!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