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论坛第三讲“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在行政楼一楼阶梯教室隆重举行。本次邀请的重量级嘉宾是著名行政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应松年教授,讲座由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少华教授主持,诸多法学院师生前来观摩和学习。

讲座开始,应松年教授系统梳理了我国行政诉讼法制定实施和法治政府的建设的关系脉络,指出我国于1989年4月4日通过,199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诉讼法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因为我国的法治政府的建设正是以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为起点;本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是在我国推进建设法治中国和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进行的,在此又具有新的里程碑意义。随后,应松年教授结合自己长期参与行政立法工作的经验和本次立法修改的经历,从立法目的、诉权问题、受案范围、管辖问题等10几个方面为大家逐一、详细的介绍了本次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重要方面,配以一些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分析了当中涉及的理论问题,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他提出:本次行政诉讼法虽然修改幅度较大,在诸多方面有所突破,如将解决行政争议规定为立法目的之一;扩大了受案范围;明确了诉讼参加人;行政案件可适用调解;增加了简易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等等,但是未解决行政公益诉讼和裁判与执行相分离这两个问题可以说留下了一定的遗憾。
通过这次讲座,使大家系统地把握了本次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全貌和立法动向,可谓受益匪浅。整个讲座持续两个小时,应松年教授渊博的学识,超强的人格魅力折服了每一位与会者。

活动最后,应松年教授与法学院的老师合影留念,讲座圆满结束。(芦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