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法律论坛开堂讲:“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法制环境建设”成功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5浏览次数:369

       2015年4月9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法律论坛开堂讲在我校行政楼一楼梯教成功举办。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吴弘教授为法学院师生作了题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法制环境建设”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李学尧教授主持。

 

 

       吴弘教授的讲座内容围绕金融中心的条件、国家战略、法制对金融中心建设的作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成果及若干法律问题几方面展开。吴弘教授以上海自贸区制度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现实需求为基点,通过对历史沿革的剖析、对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的比较法分析,提出了诸多对上海从国内金融中心转型为跨国区域性金融中心,最终成为全球金融中心的路径建议。 
       吴弘教授首先剖析了一个城市成为金融中心的标准与条件,即分为内部条件与外部条件,内部条件包括合适的时区、优越的地理位置、稳定的政治环境、强劲的经济发展态势与健全的法律制度,外部条件包括周边国家的经济起飞、其他国家的政策巨变、国际金融业的发展与金融创新的开发。随后,吴弘教授又以国际视野为依托,对全球金融中心进行了生动又贴合实际的理论分析,具体包括对伦敦、纽约、东京、迪拜和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城市金融市场发展的历史与现状解读,同时对比上海了有望成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内外条件。 
       随后,吴弘教授的讲座进入核心与高潮,即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将上海近些年的金融中心建设成果进行了经济上的和法制上的总结,其中法制建设上的成果主要包括了上海金融法治环境建设联席会议的成功举办,金融审判、金融检察以及金融犯罪侦查的机构设置方面的创新改革,以及城市信用体系的建设等。之后,基于以上的理论与实践分析,吴弘教授提出了极具建设性的关于上海有待深化建设的法制状况的建议。具体包括要在上海形成基础扎实的五大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基础设施体系、金融人力资源体系、法规体系),八个中心(人民币产品创新中心、跨境支付清算中心、资产管理中心、产品基准价格形成中心、大宗商品定价中心、金融咨询服务中心中心、航运贸易金融服务中心)和一个聚焦地,并最终基本完成四个指标(市场交易额、人民币国际化、融资比例、从业人员)和法制建设的要求。 
       最后,本次长达三个小时的“纯干货大礼包”讲座在法学院宋晓燕教授的幽默点评后圆满结束。(张依茜供稿)